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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提议建立一所“全国学生信贷银行”。该银行将提供长期贷款,偿还条件将部分地取决于届时的收入情况。该委员会说:“……我们认为,全国学生信贷银行不同于教育机会银行,它为学生提供补助金,而不是全部教育费用。”②
①研究小组提交给美国教育委员会主席和国家科学基金会会长关于教育改革的报告《教育机会银行》(美国首都华盛顿:美国政府印刷局,1967年8月)。支持该报告观点的材料有K.谢尔、F.M.费希尔、D.K.弗利、A.F.弗里德兰德(与J.贝尔、S.费希尔、K.莫森逊协作)的《教育机会银行:关于高等教育应急偿还贷款计划的经济分析》一文,载《国民税务杂志》,1958年3月,第2-45页;还有扎卡赖亚斯研究小组未发表的文件。
②该协会的声明见全国州立大学和州立农学院协会的《会议录,1967年11月12-15日》,第67-68页。斯密的引语见《国富论》,下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68页,斯密指的是寻求政府保护免受外国货竞争的商人。
③卡内基委员会:《高等教育》,第121页。
最近,包括耶鲁大学在内的一些大学,研究或采纳了一些由它们自己管理的、偿还条件暂且不定的计划。由此可见,这种计划还是有活力的。
高等教育凭单计划。在用税款补贴高等教育的情况下,弊端最少的补贴方法就是前面谈到的在中小学采用的凭单计划。
让所有官办学校根据所提供的教育服务的全部费用来收学费,从而在平等的条件下与非官办学校竞争。用每年希望得到补贴的学生的人数除以每年用于高等教育的全部税款,所得的数目便是每一张凭单的金额。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选择在任何教育机构使用凭单,唯一的条件是他们所上的学校是需要补贴的学校。如果申请得到凭单的学生人数超过现有凭单的数目,就以最能为社会所接受的标准来分配凭单,如根据考试测验的成绩、体育才能、家庭收入或其他各种各样可能的标准来分配。由此可见,这种方法大致上与美国军人法向退伍军人提供教育的做法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美国军人法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所有退伍军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正如我们第一次提出这项计划时写道的:
采取这种方法,将更有效地促使各类学校之间开展竞争,更有效地利用它们的资源。它将消除要政府直接资助私立院校的压力。这样,一方面将使私立院校相对于州立院校获得发展,同时又使它们保持完全的独立性和多样性。作为附带的好处,它还会起到严格控制补贴的作用。这种补贴教育机构而不是补贴人的做法,最终将导致不加区别地补贴所有大专院校的活动,而不是仅仅补贴各州认为应该补贴的活动。即使作一粗略的考察也可看出,尽管这两种活动有相互重叠的地方,但决不是一码事。
为促进公平而采用凭单计划的理由……是很明显的。……例如,俄亥俄州对本州公民说:“如果你们有小孩想上大学的话,我们将连续四年向他们主动提供丰厚的奖学金,只要他们能够满足起码的入学条件,并明智地选择上俄亥俄大学(或其他一些由本州政府资助的大学)。但是,如果你的孩子想上(或你想让他们上)奥柏林学院或西部储备大学,那他一个钱也甭想得到,更不要说去上耶鲁大学、哈佛大学、西北大学、贝洛伊特大学或芝加哥大学了。“我们怎么能为这样一种方案辩护呢?如果把俄亥俄州打算花在高等教育上的钱花在所有高等院校的奖学金上,并要俄亥俄大学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其他院校竞争,难道不是更为公平,更能提高奖学金的水平吗?①
①引自《资本主义与自由》,第99—100页。
自从我们最先提出这一建议以来,一些州相继有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