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无名指
种面孔,大人们都称之为天使的脸。我多次腹泻,经常感冒。我取来百日咳,让它在我身边留了一段日子,在我明白了它的复杂节奏、永远留在我的手腕里之后,我才让它离开。如我们所知,《百日咳》这首小曲属于我的保留节目。当奥斯卡向两千听众敲响百日咳时,两千名男女老天真一齐咳嗽。

    卢克斯在我跟前哀号,用身体蹭我的膝盖。唉,我在孤独时从租狗店借来的这条狗呀!他四条腿站着,摇着尾巴。真是一条狗,有狗的目光,流口涎的嘴里叼着什么东西:一根棍儿,一块石头,反正是狗认为有价值的东西。

    我的意义如此重大的童年慢慢地溜走了。最初的乳齿引起的颚间的疼痛渐渐消失。我困倦地往后仰去:一个长大了的、细心地穿得太暖了些的驼背,戴着手表,皮夹里有身份证和一把钞票。我已经把一支香烟塞到了唇间,用火柴点燃,让烟草味来顶替我嘴巴里那种单一的童年的口味。

    卢克斯呢?卢克斯还在用身子蹭我。我把它推开,用烟喷它。它不爱闻烟味,但它仍旧不走,还在用身子蹭我。它用目光舔我。我在附近的电线杆之间的电话线上寻找燕子,想用燕子作为对付这条烦人的狗的工具。但是没有燕子,卢克斯又赶不走。它的嘴伸到我的两腿中间来,正巧撞到那个地方,仿佛是那个出租狗的东普鲁士人事先训练好的。

    我用鞋跟踢它两下。它退后,四条腿站着,在颤抖,叼着小棍儿或石头的嘴目标明确地对准我。它叼着的好像不是小棍儿或石头,而是我的钱包,可我感觉出钱包仍在我的上装口袋里。或许是我的手表,但手表在我的手腕上滴滴答答地走着。

    它叼着的究竟是什么呢?有那么重要、那么值得给人看的东西吗?

    我已经把手伸到了它的冒热气的牙齿中间,接着又把那件东西捏在手里。我已经认清了我捏着的东西,却装着在寻找一个词汇,来给卢克斯在黑麦田里找到并带给我的那件东西起个名称。

    人体有那么一些部分,当它们同人体分开,远离了中心时,反倒让人可以更容易、更确切地观察。这是一个手指。一个女人的手指。一个无名指。一个女人的无名指。一个美观地戴着戒指的女人的手指。这个手指是在掌骨和第一指节之间,在戒指下方大约两厘米处被砍断的。截面干净,清晰可辨,还留有手指伸展肌的腱。

    这是一个美的、可活动的手指。戒指的宝石由六个金爪固定,我马上确切地说出了它的名称——海蓝宝石,后来也证明无误。戒指本身有一处很薄,系戴久磨损,已经到了快断裂的地步。我由此推断,这是一件继承下来的遗物。指甲下有脏物,确切地说是泥土,看来这手指曾经抓过或抠过泥土,但从指甲盖和指甲修剪的切口看,给人以爱整洁的印象。我从冒热气的狗嘴里拿到这个手指时,它给我的感觉是冰凉的,从它所特有的白里泛黄的颜色看,也证明它是冰凉的。几个月来,奥斯卡在他的左前胸小袋里总插着一块露出三角的绅士小手绢。他取出这块丝手绢,摊开,把无名指放在上面,于是看到,手指里侧直到第三指节有许多纹路,让人推断出,这个手指是勤劳的、有上进心的、意志坚定的。

    我用手绢包好手指,从电缆盘上站起身来,拍拍卢克斯的狗脖子,右手捏着手绢和手绢里的手指,正要动身回格雷斯海姆去,回家去,心里已经有了这样或那样处理这件拾来之物的打算,而且也走到了就近一个小菜果园的篱笆前。这时,维特拉叫住了我,他方才躺在一棵苹果树的树杈上,观察着我以及那条叼来东西的狗。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首页 >铁皮鼓简介 >铁皮鼓目录 > 无名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