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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到威廉?詹姆斯;有一天,甚至告诉学生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第××页讲的什么,使学生们听了都感觉诧异,这是一。其次,小说写拉里最后把自己的一点财产分散给人,维特根斯坦的父亲死后,留给他一笔很优渥的财产,维特根斯坦全拿来分给富有的亲朋,他的怪理由是富人得到才可以免受金钱的腐蚀,而小说中也没有提到拉里散金的对象是些什么人,这是二。还有,维特根斯坦平日绝少与人交往,凡是大学社交生活和哲学界各种活动都绝迹不参加,这和拉里不喜欢社交活动也有相似之处。根据这几方面的对照,再加上两人性格上的转变,都是因参加一次大战后开始的,可以断言小说中的拉里就是写的维特根斯坦。当然也有不尽相同之处,如拉里告诉伊莎贝儿他读希腊原文的《奥德修纪》所感到的兴奋,但是,维特根斯坦却是什么文学作品都不读,只看侦探小说。但是,毛姆在《总结》中曾讲过这样的话:“喜欢听故事和喜欢看跳舞和摹拟表演……同样是人性的自然倾向。

    从侦探小说的流行可以看出这种爱好至今不衰,连第一流的知识分子也看它们,当然并不当回事,可是的确看它们;为什么?还不是因为他们唯一放在眼里的那些心理的,教育的,精神分析的小说不能满足他们的这种特殊需要吗!”毛姆这段话里面的“第一流知识分子”原文是t intellectual persons,所以不仅包括文学权威,也应包括其他学术权威在内。可以揣想,维特根斯坦喜欢看侦探小说,毛姆并不是不知道[注];而小说第五章作者从爱德娜?诺维马里的女秘书那里为艾略特偷得请帖后,问女秘书她在化装跳舞会上预备穿什么服装时,她的回答是,“我亲爱的先生,我是个牧师的女儿,这种愚蠢的事,我留给上层阶级去做。当我看见《先驱报》和《邮报》的那些代表吃了一顿好宵夜并且喝了一瓶我们的第二等最好的香槟酒之后,我的责任就结束了。我将回到我的卧室关起门来看一本侦探小说。”

    这一点描绘,我认为也是从维特根斯坦身上移植过来的。最后,还有维特根斯坦在战后当的小学教师与修道院园丁工作,和拉里回美国后预备当的卡车司机和开出租汽车同样都是不求闻达的表现,毛姆只是把他的蓝本首尾倒置一下而已。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的人物是从真实生活取材的,所以我的这点考证——如果并没有被别人发现的话——并不足奇;问题倒是为什么毛姆挑中维特根斯坦这样一个人作为他小说的主角。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他一九四○年来美国后的第一部小说。人们可以想象得出在他流寓美国期间,盘算和估量——特别是从大西洋彼岸——他所经历的两次大战之间这段时期,以他阅历之深,接触面之广,而选择了维特根斯坦,一定是经过反复考虑的。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拉里这个人确是一次大战的产物,而他反映的时代——两次大战之间的时代——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黄昏时代。在这个时期,世界文化中心虽则仍在欧洲,而欧洲的文化中心,在毛姆看来,无疑在法国,但它已经不能给来此寻求人生真谛的人以满意的回答了。

    拉里在巴黎博览群书,学会了几种语言,但是,巴黎和法国只成为他的中途岛;他最后带回去的,既不是恩夏姆神甫要把他当迷途羔羊圈回去的天主教,也不是他想从波兰矿工考斯第口中探听的神秘主义,而是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小说中无一语涉及纳粹的兴起,但是,小说反映的欧洲的精神空虚,已足够说明为什么纳粹主义能够乘虚而入了。

    小说不是历史,不需要反映一个时代的全貌,但它反映的那一部分,特别是其中的人物,必须给人以真实感,不能只是影子。有时候,由于文学修养差,欣赏不了作家所创造的人物,这情形是有的。我当学生时,对莎士比亚的黎耶王形象就不能欣赏,后来读了A.C.布雷德利[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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