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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教的其他仪式虽已履行,但迄今缺乏在我们中间只有神父方能施给的圣礼部分. 但他们明白圣礼是怎么一回事,很热切地期望其实施. 而且他们认真争辩,在未派来基督教主教的情况下,能否从他们中间选出一人就教士的圣职. 看来他们会推出一个候选人,但当我们离开时,还未推出.即使不赞成基督教义的乌托邦人,既不阻止别人信从,也不侵犯已经信从的人. 当我在那儿时,只有一个教徒受到处分. 他一受过洗礼,便高度狂热而不够审慎地公开谈说基督教义,尽管我们劝诫过他. 他说教时态度激昂,既把基督教说得比其余的什么教都好,义谴责其余一切的教. 他宣称这些教都是渎神的,信仰者是不敬神的,侮辱神明的,应永受天罚. 他长期这样说教后,终于被捕受审,所定的罪名不是蔑视乌托邦人的宗教,而是在群众中煽动事端. 他被判有罪后受到放逐的处罚. 原来乌托邦人有一条最古的制度,任何人不能由于自己的信仰而受到责罚.乌托普国王最初听说过,在他到来之前,当地人由于信仰不一而不断争吵. 他还注意到,在各个教派各自为保卫本国而作战时,这种普遍的意见纷歧为他提供了把他们全部征服的机会. 因此,自从他取得胜利后,他一开始就规定每人信从自己所选择的宗教是法律上认可的,一个人也可以向别人宣传自己的教,劝其接受,但只能用温和文静的方式,讲出道理为自己的教作辩护,如果他劝说无功,不应将其他一切的教都恶毒地摧毁,不得使用暴力,不得诉诸谩骂. 如有人表达自己观点时,龂龂争辩,态度过分激烈,他将受到流放或奴役的处分.
乌托普国王制定这种法律,一方面是为了安定(他明白,经常的争吵和不解的仇恨以往完全破坏了安定)
,另一方面他觉得这样的解决办法对宗教本身有利. 对宗教问题,乌托普不轻率地作出武断的结论. 他不能肯定,上帝是否不愿意看到各种各样的多方面的信仰,因而不向不同的人灌输不同的观点. 但是他肯定这一点,即强迫和威胁人人都接受你心目中的真理,那是既横蛮又愚笨的. 并且,即使情况确是那样——只有一个宗教是真理,其余的都是旁门左道,乌托普也预见到,如能用温和而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真理凭其本身的自然威力迟早会自己呈露出来,受到注意. 如果这个争论的解决是通过武力和暴乱,而最坏的人又总是最顽固不化的,那么,最好的和最神圣的宗教也会淹没在一堆互相倾轧的旁门左道中,犹如嘉禾会被丛生的荆棘窒息致死一样.因此乌托普把宗教的全部问题作为一个尚有待于解决的问题,容许每人选择自己的信仰. 可是有例外,如他严禁任何人降低人的尊严,竟至相信灵魂随肉体消灭,或相信世界受盲目的摆布而不是由神意支配.因此乌托邦人的信仰是,人死后有过的必受罚,有德的必受赏. 如有人有不同看法,乌托邦人甚至认为他不配做人,因为他把自己灵魂的崇高本质降到和兽类的粗鄙躯体一般无二. 他们更不承认这种人是乌托邦公民,因为如果不是他还有所忌惮的话,一切法律和惯例都将对他无用处. 当一个人除法律外什么都不怕,除肉体外对什么都不寄予希望,那么,毫无疑问,为了满足他的私人欲望,他会想方设法回避国家法律,或是力图用强暴手段破坏国家法律.
所以,怀有这种心理的人,乌托邦人取消他的一切荣誉,不给他官做,不使他掌管任何职责. 他普遍被看成是懒惰下流汉. 然而乌托邦人丝毫不处罚他,深知一人愿意信仰什么不能由自己控制.他们也不强迫或威胁他掩盖自己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不容许装假说谎. 他们最恨装假说谎,认为这和欺骗几乎毫无区别. 他们禁止他在一般国民前为自己的意见作辩护,但允许并鼓励他在教士前或重要人物前这样做,深信这种荒谬最后将让位于理性.乌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