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到遥远的丛林去服务。或者她又想做个兽医,救治受伤的动物。再后来,她又想做个特教老师,教那些智力低下的孩子。她不会像妈妈那样,整天说女儿半截大脑都不见了,她会把学生当作跟所有人平等的灵魂来对待,不挑剔他们的过错。
她把这些郁积的情绪写在高灵姨妈圣诞节送给她的一本日记里作为发泄。当时她刚在英文课上看完①,跟班上其他女生一样,她心里也充满了这样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也跟安妮一样与众不同,纯洁无辜,对即将到来的悲剧一无所知,死后却被人广泛赞颂。日记将证明自己曾经存在过,见证她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将来总有一天,某个地方有某个人能够理解她的心事,即便那时她已不在人世也没关系。能够相信自己的痛苦并非毫无意义,这种想法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安慰。在日记里,她可以畅所欲言,真诚坦白。坦白当然得包括生活记实。因此日记本一开篇就记下了当时电台排行榜上的十大流行金曲,还提到一个叫麦克尔?帕勃的男孩跟温迪跳舞的时候起了“反应”。这是温迪的说法,露丝当时还以为所谓“反应”是说那个男生得意洋洋,乐开了怀。
她知道妈妈在偷看她的日记,有一天妈妈问露丝,“为什么你会喜欢《转,转,转》这首歌?大家都喜欢所以你就人云亦云?”还有一次妈妈故意抽抽鼻子,对她说:“怎么会有股烟味?”当时露丝刚在日记里写到跟一帮朋友出去玩,在公园里碰到几个嬉皮,嬉皮邀请他们嗑烟。露丝觉得很庆幸,妈妈以为他们抽的是香烟,要是给妈妈知道他们抽的其实是大麻,那可就有大麻烦了。经过那次盘问之后,露丝忽而把日记藏在衣柜底层,忽而藏在床垫中间,或是抽屉后面。可是不论她藏到哪儿,妈妈总能找到。至少露丝通过妈妈不断下达的最新禁令推论出,妈妈一定是看过她的日记。“放学后不许去海滩。”“不许再跟那个叫丽萨的在一起。”要不就是“你怎么对男生这么着迷呢?”可要是露丝抗议说妈妈偷看自己的日记,茹灵就开始闪烁其辞,决不承认看过露丝的日记,可她又会说什么“做女儿的不应该有秘密瞒着母亲。”露丝不愿意在日记里有所隐瞒,因此她开始用黑话,西班牙语,还有一些妈妈不认识的多音节词写日记。比如说,“Aquatic amusements of ticulate variety”(变种二氧化硅颗粒之水上娱乐场)意思是指Lands End那边的海滩。
露丝心想,难道当初妈妈就始终不明白,她越是坚持母女之间不该有秘密,女儿就越是要想方设法瞒过她?不过也许妈妈感觉到了。也许母亲自己也有事情瞒着露丝。“坏事不说为好。”妈妈说。母女两人根本不能互相信任。背叛和不忠就是从这种小事情开始的,并非什么惊天大谎言,而是这些生活中的小秘密。
露丝终于记起来自己把日记最终藏在什么地方了。这么多年来她都忘记了它的存在。她走进厨房,爬上工作台,身手远不如十六岁时那般敏捷了。她伸手往柜顶上摸索,很快就摸到了那本日记,日记封面上有心型图案,她曾经在上面写下了几个当初喜欢的男孩的名字,其中几个名字后来又用粉红色的指甲油涂掉了。她拿着这本尘封的旧日记下来,抚摩着红色烫金的封面。
她觉得手脚发麻,仿佛日记里预测了自己不可改变的未来命运。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十六岁。翻开封面,内页两英寸的大字立刻映入眼帘:住手!!!私人文件!!!擅自阅读,即是犯下非法入侵的大罪!!!没错!说的就是你!
可是她的妈妈照读不误,非但如此,她还彻底遵行露丝写在倒数第二页的话,那番话差点要了母女两个的性命。
露丝写下那几句致命的话之前一个礼拜,母女两人相互折磨的形势已经愈演愈烈。她们就像被困在沙尘暴中的两个人,顶着巨大的痛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