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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弥儿(第四卷)第六节
也认为,受过洗礼的孩子,即使没有听说过上帝,也是不会失去永恒的幸福的。因此,在有些情况下不信上帝也是可以得救的;这种情况发生在儿童时期或疯癫时期,因为这时候人的精神不能进行为了认识上帝而必须进行的活动。这里,我认为你和我之间的分歧在于:你认为孩子们在七岁的时候就能认识上帝,而我则认为他们即使到了十五岁也是不行的。我的看法是对还是不对,不能拿一个信条来判断,而必须简单地看一看自然的历史。

    由上述原理也可以看出,这样的人即使到老年都没有信过上帝,只要他自己不是故意不信,就不能因为他没有信过上帝而剥夺他来生去见上帝的权利;我认为,他当然不是自己愿意成为这种故意不信上帝的人的。就疯人来说,你也承认疾病虽然是夺去了他们的精神能力,但没有剥夺他们做人的资格,因此也就不能剥夺他们享受上帝的恩惠的权利。既然如此,为什么那些从童年时候起即与世隔离而过着极端野蛮的生活的人,仅仅由于未获得只有与人交往才能获得的知识,你们就不同意他们也享受上帝的恩惠呢?你们也许会说:“那是因为要这样一个野蛮人把他的思想提高到能够认识真正的上帝,显然是不可能的。”理智告诉我们说,只有在一个人有意犯下错误之后,我们才应该给他以惩罚,我们决不能把一个人的无可改进的愚昧无知看作是他的罪恶。由此可见,在永恒的正义面前,所有一切愿信上帝的人,如果他具备了一些必要的智慧的话,就算是信上帝了,而且,除了那些存心不接受真理的人以外,即使一个人不信上帝,也不应该因此就惩罚他。

    我们不要向那些没有能力理解真理的人宣讲真理,因为那样做,等于是散布谬误。他宁可对上帝一点观念都没有,而不可对上帝产生鄙俗的、荒诞的、侮辱的和不尊敬的观念:不知道上帝的存在,总不如亵渎上帝的害处大。忠厚的普卢塔克说:“我宁愿人家认为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普鲁塔克这样一个人,而不愿人家说:‘普卢塔克为人既不公正又很妒忌,而且还是那样的专横,硬要人家去做那些做不到的事情。’”

    在孩子们的心中把上帝描画成奇形怪状的样子,其最大的坏处就是这些样子将终生留在他们的心中,甚至在他们长成大人的时候也认为上帝无非就是他们在儿童时期听到别人所讲的那个样子。我在瑞士曾经看见过一家人是这样地相信这个原理,以至那和蔼虔诚的母亲在他的儿子幼小的时候不向他讲宗教,怕的是他满足于这一点点粗浅的知识,到了懂事的年龄时就连更好的知识也不要了。这个孩子听人家讲到上帝的时候总是肃然起敬的,而一当他自己要讲上帝的时候,人家就制止他,好象这个事情太深奥,不是他那样的人可以讲的。这样的忌讳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同时,出于自尊心,他便如饥似渴地想望赶快有一个时候把大家硬不要他知道的神秘事情弄个明白。大家愈不向他讲上帝,愈不许他自己讲上帝,他反而愈是想知道上帝。这个孩子觉得到处都看到上帝。我耽心的是:象这样故作神秘的样子,将过分地刺激一个青年人的想象力,把他的头脑弄得迷迷糊糊的,以至最后不是使他成为上帝的信徒,而是成为上帝的盲信者。

    我们毫不耽心爱弥儿会变成这个样子,因为他对所有一切超过他理解力的东西都一概不去过问,听到人家讲他不懂得的事物,他总是心不在焉。有好些事情他都认为与他不相干,即使再多一件事情也不至于使他感到为难;他之所以开始想知道这些重大的问题,不是因为他听见人家提出这些问题,而是因为他的智慧的自然发展促使他去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我们已经观察过受过文化熏陶的人的心灵是通过什么道路走向这些神秘的境界的;我愿意承认,即使处在社会当中,也要到年岁稍长的时候才能自然而然地达到那个境界。但是,由于社会中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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