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营区的土地在燃烧
样一说,劳改营当局就没有责任了。否则,它怎么竟然使得劳改营里发生了政治运动呢!?这样说的好处和必要性是大家都能理解的,因而上面也开始使用这种提法了:从州内务局和劳改营管理局到劳改营管理总局和内务部本身都是这么说。一个非常害怕公开报道消息的制度必然会喜欢同样地欺骗自己。如果被杀死的是看守或军官,那他们就无法回避适用第五十八条第8分条《恐怖行动》,不过,那他们也就可以很容易地判处枪决了。现在,他们看到另一种诱人的可能性:可以把特种劳改营里正在发生的事情描绘成quot;狗咬狗的战争quot;(quot;母狗战争quot;),这是震撼过整个普通劳改营的,也是由古拉格群岛的领导当局自己发动起来的战争。
quot;狗咬狗的战争quot;值得在本书中单独写一章,但为此还需要收集许多材料。我只好请读者去阅读瓦尔拉姆?沙拉莫夫的研究报告《罪恶世界随笔》,虽然那里面写得也不够全面。
简单地谈谈吧。quot;狗咬狗的战争quot;(quot;母狗战争quot;)大约爆发于一九四九年(经常发生的小偷与quot;母狗quot;〔狗腿子〕之间个别人的互相残杀又当别论).一九五---一九五二年间曾大打特打。那时,盗贼世界分化为各色人物的小集团:除了纯粹的小偷和quot;狗腿子quot;之外,还有:不择手段派(quot;不择手段的窃贼quot;)、所谓quot;马赫诺分子quot;、大捞派、酿酒派、quot;小红帽quot;、魔手派、带棍派以及其他种种。
到了五十年代那个时期,劳改营的领导苏门已经不大相信那绝对正确的理论所教导的改造刑事犯的办法了。因此,它似乎下决心要摆脱这一负担,于是它便开始玩弄quot;分而治之quot;的手段:忽而支持这一派,忽而支持另一派,利用受支持的派别的刀子去干掉另外一些人。这种屠杀曾公开地、大规模地进行。
后来刑事惯犯中的凶手们也学会了对付办法:他们或者借他人之手杀人,或者亲自出马,事后强迫别人承担罪责.一些年轻的普通犯人和当过兵或者当过军官的人,在可能被杀的威胁下,不得不把别人的杀人罪承担下来,从而按第五十九条第3分条quot;匪徒行凶罪quot;被判二十五年徒刑。而那些盗贼团伙的头头们却在一九五三年依据quot;伏罗希洛夫quot;大赦令像没事人一样释放了。(不过我们也不必进住:后来他们又一次次地进了监狱.)
当我们的报刊上又掀起一阵风,并且刊登一些奢谈改造的多情故事时,字里行间偶尔也会透露一些关于劳改营残杀事件的消息(当然是十分模糊不清而且不真实的)。这些消息中往往故意地(为了对历史进行隐瞒)把quot;狗战quot;和特种劳改营里的quot;屠宰quot;以及其它一些原因不明的杀人混为一谈。劳改营题材是大家所感兴趣的,人们都贪婪地阅读这类文章,但是从这些文章里却什么也弄不懂(正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写这些文章的)。例如,一九五九年七月《消息报》上就发表过一篇疑点百出的所谓记实性中篇小说,出自记者加利奇之手。里面说,主人翁科西赫从劳改营里写了一封长达八十页打字纸的申诉信,感动了最高苏维埃。(第一,请问,科西赫哪里来的打字机?是从行动人员那里借来的吗?第二,谁会去读这长达八十页的东西?还没有看完第一页就该打呵欠了。)并且说这个科西赫曾被判刑二十五年,是由于在劳改营里的案件被第二次加刑的、那么究竟是由于劳改营里的什么案件?为了什么增加刑期的?说到这里时作者加利奇表现了我国新闻记者的一般特点:含糊其辞,叫人摸不着头脑。读者不明白:科西赫究竟是在狗咬狗的斗争中杀了人,还是犯了杀死眼线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