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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第十
杀。皇疏引江熙云:“杀不以道,为不正也。”杀得惨无人道,不忍心吃,所以不食。

    不得其酱不食,酱有醯醢等多种,竹添光鸿以为,不得其酱,是不得其所宜之酱。酱各有宜,如药味然。不得其酱,恐或有敌物。得其酱,则增其美,而去其害,故君子重之。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刘宝楠正义说:“气犹性也,周官疡医,以五气养之。五气即五谷之气。人食肉多,则食气为肉所胜,而或以伤人。”按照本草,不论动植物,皆有性气味色之类别,然以性为主,正义引用周官之说应从。肉虽多,不能多吃,必须以饭为主。不使肉气胜过饭气,以免伤胃。惟酒无量,饮多饮少,没有定量,但以不醉为度,不醉则不乱。

    沽酒市脯不食。沽市二字都是买的意思,脯是干肉。酒从外面买来,未必清洁,脯自外面买来,不知是何物之肉,所以都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撤是撤去,姜能去邪味,发正气,所以不撤去,但不多食姜食。

    祭于公,是陪君祭祀,祭毕,君赐祭肉,不待经宿,即须分享,表示不留神惠。自家祭祀,其祭肉不能超过三天,免亵鬼神之余。公祭或家祭之肉超过三天,已经陈腐,便不能食,只好敬而埋之。

    食不语,寝不言。吃饭睡眠皆不是说话的时候。吃饭时,口中嚼物,睡眠时,安静休息,故不宜言语。但在宴会时,敬酒敬菜,也不能不说话,朋友也有连床夜话的情形,然而亦须少说。

    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瓜字或作必字,与祭字连读,但郑康成仍从古文论语作瓜字。古有祭食之礼,即在饮食之前,将每种食物取出少许,放在食器之间,以祭祀古时发明以火作熟食之人,表示不忘本。但非美食可以不祭。而孔子日常所食的,虽是粗疏之食,以及菜羹瓜果之类,也要祭之,不敢以菲薄废礼。祭时必然肃敬。此说详见刘氏正义。

    席不正不坐。史记孔子世家将此句记在“割不正不食”下。古时未用桌椅,以席铺地而坐。铺席必须端正,不正则不坐。

    这一节综记孔子饮食之节。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

    乡人饮酒,是同乡之人会聚饮酒。杖者是拄杖而行的老年人。礼记王制篇内则篇皆说,六十杖于乡。因此,在乡人宴会中的杖者,即是六十岁以上的老者。仪礼有乡饮酒礼篇,礼记有乡饮酒义篇,皆讲乡人饮酒的礼节。在这种宴会中,必须尊敬老年人,年龄最长者,必坐上席。乡人饮酒,可以饮醉,既醉则难免举止失常,但有杖者在场,虽醉仍须安静。此时,杖者不退席,孔子不敢退,杖者退出,孔子亦随之退出,可任宴会大众毫无拘束的欢宴。此记孔子参加乡人饮酒时,既能敬老,又近人情。

    乡人傩,是乡人驱逐疫鬼的风俗。据皇侃疏,周礼夏官方相氏,化装为四只眼睛,金黄色,披熊皮,执戈扬盾,帅领百隶,口作傩傩之声,替民家驱疫鬼。古注皆说,孔子遇见乡人傩,恐惊先祖,所以穿著朝服,立于祖庙的东阶,欲使先祖五祀之神依之而安。邢疏也说:“所以朝服者,大夫朝服以祭,故用祭服以依神也。”事实是否如此,无法考证。自古即有政府与民同乐的礼俗。例如清朝的元宵玩灯,即可窥其一斑。民众联合几个村庄,向政府登记,举一灯官,扮演政府官员,或扮宰相,帅众拜访当地巡抚,巡抚亦派员接见,或扮演县官问案等等。由此可见古时官民同乐的遗风。因此,乡人傩是记孔子作鲁司寇时与民同乐的状况。

    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问是聘问,或是问候。问人于他邦,即是问候在他国的友人。这里所记,不是孔子亲往问候,而是使人或托人去问候,所以下句说:“再拜而送之”。古时士人相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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