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事第三
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醉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陈元方年十一时,候袁公。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贺太傅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故出行,至门反顾,索笔足之曰:“不可啼,杀吴儿。”于是至诸屯邸,检校诸顾、陆役使官兵及藏逋亡,悉以事言上,罪者甚众。陆抗时为江陵都督,故下请孙皓,然后得释。
山公以器重朝望,年逾七十,犹知管时任。贵胜年少,若和、裴、王之徒,并共言咏。有署阁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裴楷[革秋],王济剔嬲不得休。”或云潘尼作之。
贾充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咨太傅郑冲,冲曰:“皋陶严明之旨,非仆暗懦所探。”羊曰:“上意欲令小加弘润。”冲乃粗下意。
山司徒前后选,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皆如其言。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
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为秘书丞。绍咨公出处,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而况人乎?”
王安期为东海郡。小吏盗池中鱼,纲纪推之。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
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宁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成帝在石头,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锺雅、右侍卫将军刘超。帝泣曰:“还我侍中。”让不奉诏,遂斩超、雅。事平之后,陶公与让有旧,欲宥之。许柳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不可违,并斩二人。
王丞相拜扬州,宾客数百人并加沾接,人人有说色。唯有临海一客姓任及数胡人为未洽。公因便还到过任边,云:“君出,临海便无复人。”任大喜说。因过胡人前,弹指云:“兰[门者],兰[门者]”群胡同笑,四坐并欢。
陆太尉诣王丞相咨事,过后辄翻异,王公怪其如此。后以问陆,陆曰:“公长民短,临时不知所言,既后觉其不可耳。”
丞相尝夏月至石头看庾公,庾公正料事。丞相云:“暑,可小简之。”庾公曰:“公之遗事,天下亦未以为允。”
丞相末年,略复不省事,正封[竹录]诺之。自叹曰:“人言我愦愦,后人当思此愦愦。”
陶公性检厉,勤于事。作荆州时,敕船官悉录锯木屑,不限多少。咸不解此意。后正会,值积雪始晴,听事前除雪后犹湿,于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官用竹,皆令录厚头,积之如山。后桓宣武伐蜀,装船,悉以作钉。又云,尝发所在竹篙,有一官长连根取之,仍当足。乃超两阶用之。
何骠骑作会稽,虞存弟謇作郡主簿,以何见客劳损,欲白断常客,使家人节量择可通者。作白事成,以见存,存时为何上佐,正与謇共食,语云:“白事甚好,待我食毕作教。”食竟,取笔题白事后云:“若得门庭长如郭林宗者,当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