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
必然要进院拾球。进院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翻过方格篱笆,只要他们在方格篱笆之内嘈嚷,主人就非发火不可;否则,非卸甲求饶不可;劳心过度,头脑非日渐光秃不可。
适才敌军发出的一炮,准确无误地越过方格篱笆,打落桐树的底叶,命中第二道城墙——竹篱。声音很大。牛顿的运动定律第一条中说:如无外界阻力,一旦飞出的物体总以平均速度运转。假如那棒球的动态只受这一条定律的约束,那么,主人的脑袋,此时此刻已和伊索克拉底斯的头遭到同样的命运了。幸而牛顿在定了第一定律的同时,又定了第二定律,才使主人的头在危急之秋免于灭顶之灾。牛顿的运动第二定律中说:“运动的变化与所受之外力成正比,但这变化发生在直线运行的方向。”这究竟说的是些什么?有点敬谢不敏,不过,那达姆弹并不曾穿过竹篱、撞破纸屏,砸碎主人的头颅。由此看来,肯定是托了牛顿的洪福。
不多时,估计敌军果然有人跳进院内,用棒子四处敲打竹叶说:“是这儿?”、“更靠左些?”……如果敌军倾巢出犯,跳进院来抬达姆弹,一定会大喊大叫。悄悄地进来,悄悄地拾球,那就达不到主要目的。达姆弹也许珍贵,而捉弄主人,却远比达姆弹更重要。这时,远远就可以看准达姆弹落在什么地方。他们已经听清达姆弹撞击竹墙的声音,了解击中的场所,而且也知道弹落的地面。因此,如果想规规矩矩地拾弹,要拾多少都不难的。按莱布尼茨①的定义:“空间是可能同时存在的秩序。”一、二、三、四、五……总是依例排列的。柳树之下,必有泥鳅;蝙蝠之上,常配弯月。至于墙根有球,也许不大相称。然而在天天往主人院内投球的人们眼里,已经习惯于如此排列的空间。应该是一目了然的事,却闹得这般人声鼎沸,一句话,那是向主人挑战的一种策略。
①莱布尼茨:(一六四六——一七一六)德国自然科学家、数学家、唯心主义哲学家,和牛顿并称为微积分的创始人。此句原人见《历史的批评的辞典》。
既然这样,主人再怎么消极,也非应战不可了。刚才听是内讲伦理课时笑眯眯的主人,此时奋然而起,猛然而去,徒然活捉一名敌兵。这在主人来说,可是一件奇功。奇功倒是不含糊;但是一看,原来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列为长胡子主人之敌,未免有点牵强。然而,主人也许觉得已经够宽容的了。他把一再道歉的孩子硬是拉到檐廊下。
在此有必要对敌人的战术聊进一言。敌军昨天见识过主人的嚣张气焰。看样子,他今天也一定会亲自出马。那时,万一来不及逃走,被抓了个大孩子,事情就要麻烦,再也没有派个一年级或二年级的孩子去拾球更能躲避风险的了。好吧,就算小孩被主人抓住,唠哩唠叨地纠缠不休,对于落云馆的名声也无伤大雅。只有主人,没有个大人样,竟和小孩子一般见识,因而要被耻笑的。敌人的想法就是这样。这是普通人的想法,是颇有道理的。不过,敌人在判断中忽略了对手不是个寻常人这一事实。主人如果具备普通人那么一点常识,昨天就不该跳出来。上火,能使普通人上升为非凡者,将乖谬赋予具有常识的人。当人们分得清谁是女人、小孩、车夫、马夫的时候,还不足以以“上火”而炫耀于世。假如不是像主人那样老谋深算,活捉不成为对手的中学一年级学生当作战争人质,是不可能跻身于上火专家之列的。可怜的是俘虏。只不过遵照上班生的命令充当了拾球的勤务兵,不幸被神经异常的敌将、上火的天才穷追猛赶,来不及跳墙便被拖到庭前。这一来.敌兵再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战友受辱了。他们争先恐后地翻过方格篱笆、从木栅门闯进院子。人数约有一打,刷地排在主人面前。大体都没有穿上衣或背心,有的穿白衬衫,挽起袖子,叉着胳膊。有的不好意思光脊梁,将绒衣搭在肩上。慢着,还有个漂亮小伙,白帆布上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