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李斯
第五篇李斯
秦始皇帝即位之初,相国吕不韦以列国常下士喜宾客,且多辩士,如荀况之徒,著书布天下,乃亦厚养士,使人人著其所知,集以为书,凡二十余万言,号曰《吕氏春秋》〔1〕,布咸阳市门,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始皇既壮,绌不韦;又渐并兼列国,虽亦召文学,置博士,而终则焚烧《诗》,杀诸生甚众,〔2〕重任丞相李斯,以法术为治。
李斯,楚上蔡人,少与韩非俱从荀况学帝王之术,成而入秦,为吕不韦舍人,说始皇,拜为长史,渐进至左丞相,二世二年(前二○八)宦者赵高诬以谋反,杀之,具五刑,夷三族。斯虽出荀卿之门,而不师儒者之道,治尚严急,然于文字,则有殊勋,六国之时,文字异形,斯乃立意,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画一书体,作《仓颉》〔3〕七章,与古文颇不同,后称秦篆;又始造隶书,盖起于官狱多事,苟趋简易,施之于徒隶也。法家大抵少文采,惟李斯奏议,尚有华辞,如上书《谏逐客》〔4〕云:
“……必秦国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
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夫击瓮叩缻,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缻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二十八年,始皇始东巡郡县,群臣乃相与诵其功德,刻于金石,以垂后世。其辞亦李斯所为,今尚有流传,质而能壮,实汉晋碑铭所从出也。如《泰山刻石文》: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二十六年,初并天下,罔不宾服。亲巡天下黎民,登兹泰山,周览东极。
从臣思迹,本原事业,祗诵功德。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昭隔内外,靡不清净,施于后嗣。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
三十六年,东郡民刻陨石以诅始皇〔5〕,案问不服,尽诛石旁居人。始皇终不乐,乃使博士作《仙真人诗》〔6〕;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其诗盖后世游仙诗之祖,然不传。
《汉书》《艺文志》著秦时杂赋九篇〔7〕;《礼乐志》云周有《房中乐》〔8〕,至秦名曰《寿人》,今亦俱佚。故由现存者而言,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
参考书:
《史记》卷六《秦始皇帝本纪》,卷八十五《吕不韦》,八十七《李斯列传》《全秦文》(清严可均辑)
《中国大文学史》(谢无量)第二编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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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吕氏春秋》《史记·吕不韦列传》载:“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
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
〔2〕焚烧《诗》《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上书:“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