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
道而观其衣物是也。〔23〕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
石晋时,刘昫等因韦述旧史作《唐书》《经籍志》(后略称《唐志》)则以毋炯等所修之《古今书录》为本,〔24〕而意主简略,删其小序发明,〔25〕史官之论述由是不可见。所录小说,与《隋书》《经籍志》(后略称《隋志》)亦无甚异,惟删其亡书,而增张华《博物志》〔26〕十卷,此在《隋志》,本属杂家,至是乃入小说。
宋皇祐中,曾公亮〔27〕等被命删定旧史,撰志者欧阳修〔28〕,其《艺文志》(后略称《新唐志》)小说类中,则大增晋至隋时著作,自张华《列异传》戴祚《甄异传》至吴筠《续齐谐记》等志神怪者十五家一百十五卷,〔29〕王延秀《感应传》至侯君素《旌异记》等明因果者九家七十卷,〔30〕诸书前志本有,皆在史部杂传类,与耆旧高隐孝子良吏列女等传同列,至是始退为小说,而史部遂无鬼神传;又增益唐人著作,如李恕《诫子拾遗》〔31〕等之垂教诫,刘孝孙《事始》〔32〕等之数典故,李涪《刊误》〔33〕等之纠讹谬,陆羽《茶经》〔34〕等之叙服用,并入此类,例乃愈棼,元修《宋史》,亦无变革,仅增芜杂而已。
明胡应麟〔35〕(《少室山房笔丛》二十八)以小说繁夥,派别滋多,于是综核大凡,分为六类:
一曰志怪:《搜神》,《述异》,《宣室》,《酉阳》之类〔36〕是也;
一曰传奇:《飞燕》,《太真》,《崔莺》,《霍玉》之类〔37〕是也;
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38〕是也;
一曰丛谈:《容斋》,《梦溪》,《东谷》,《道山》之类〔39〕是也;
一曰辩订:《鼠璞》,《鸡肋》,《资暇》,《辩疑》之类〔40〕是也;
一曰箴规:《家训》,《世范》,《劝善》,《省心》之类〔41〕是也。
清乾隆中,敕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42〕,以纪昀总其事,于小说别为三派,而所论列则袭旧志。
……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缉琐语也。唐宋而后,作者弥繁,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班固称“小说家流盖出于稗官”,如淳〔43〕注谓“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然则博采旁搜,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
今甄录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徒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
《西京杂记》〔44〕六卷。三卷。……
右小说家类杂事之属……
〔45〕十八卷。《穆天子传》六卷。《神异经》一卷。……
《搜神记》二十卷。……《续齐谐记》一卷。……
右小说家类异闻之属……
《博物志》十卷。《述异记》二卷。《酉阳杂俎》二十卷,《续集》十卷。……
右小说家类琐语之属……
右三派者,校以胡应麟之所分,实止两类,前一即杂录,后二即志怪,第析叙事有条贯者为异闻,钞录细碎者为琐语而已。传奇不著录;丛谈辩订箴规三类则多改隶于杂家,小说范围,至是乃稍整洁矣。然《穆天子传》又自是始退为小说,案语云,“《穆天子传》旧皆入起居注类,……
实则恍忽无征,又非《逸周书》〔46〕之比,……以为信史而录之,则史体杂,史例破矣。今退置于小说家,义求其当,无庸以变古为嫌也。”于是小说之志怪类中又杂入本非依托之史,而史部遂不容多含传说之书。
至于宋之平话,元明之演义,自来盛行民间,其书故当甚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