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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红旗下(9)
    眼睛多没有学问,所以看不起学问。他也没有骨头,所以也看不起骨头——他重视,极其重视,酱肉。

    他记得几个零七八碎的,可信可不信的,小掌故。其中的一个是他最爱说道的,因为它与酱肉颇有关系。

    他说呀:便宜坊里切熟肉的木墩子是半棵大树。为什么要这么高呢?在古时候,切肉的墩子本来很矮。后来呀,在旗的哥儿们往往喜爱伸手指指点点,挑肥拣瘦,并且有时候捡起肉丝或肉块儿往嘴里送。这样,手指和飞快的刀碰到一起,就难免流点血什么的,造成严重的纠纷,甚至于去打官司。所以,墩子一来二去就长了身量,高高在上,以免手指和快刀发生关系。

    在他讲说这个小掌故的时候,他并没有提出自己的看法,到底应否把肉墩子加高,使手指与快刀隔离。

    可是,由他所爱讲的第二件小事情来推测,我们或者也可以找到点那弦外之音。

    他说呀:许多许多旗籍哥儿们爱闻鼻烟。客人进了烟铺,把烟壶儿递出去,店伙必先把一小撮鼻烟倒在柜台上,以便客人一边闻着,一边等着往壶里装烟。这叫作规矩。是呀,在北京作买卖都得有规矩,不准野调无腔。在古时候,店中的伙计并不懂先“敬”烟,后装烟这个规矩,叫客人没事可作,等得不大耐烦。于是,旗人就想出了办法:一见柜台上没有个小小的坟头儿,便把手掌找了伙计的脸去。这样,一来二去,就创造了,并且巩固下来,那条“敬”烟的规矩。

    假若我们把这二者——肉墩子与“敬”烟,放在一块儿去咂摸,我们颇可以肯定地说,眼睛多对那高不可及的半棵大树是有意见的。我们可以替他说出来,假若便宜坊也懂得先“敬”点酱肉,够多么好呢!

    多老大对自己是不是在旗,和是否应当保持旗人的尊严,似乎已不大有意。可是,每逢他想起那个“敬”烟的规矩,便又不能不承认旗人的优越。是呀,这一条,和类似的多少条规矩,无论怎么说,也不能不算旗人们的创造。在他信教以后,他甚至这么想过:上帝创造了北京人,北京的旗人创造了一切规矩。

    对!对!还得继续创造!王掌柜不肯赊给他一对肘子,不肯借给他四吊钱,好!哈哈,叫他摆一桌酒席,公开道歉!这只是个开端,新规矩还多着哩!多老大的脸日夜不怠地笑得象个烧卖,而且是三鲜馅儿的。

    可是,王掌柜拒绝了道歉!

    眼睛多几乎晕了过去!

    王掌柜心里也很不安。他不肯再找多老二去。多老二是老实人,不应再去叫他为难。他明知毛病都在洋人身上;可是,怎样对付洋人,他没有一点经验。他需要帮助。一想,他就想到福海二哥。不是想起一个旗人,而是想起一个肯帮忙的朋友。

    自从十成走后,二哥故意地躲着王掌柜。今天,王掌柜忽然来找他,他吓了一跳,莫非十成又回来了,还是出了什么岔子?直到正掌柜说明了来意,他才放下心去。

    可是,王掌柜现在所谈的更不好办。他看明白:这件事和十成所说的那些事的根子是一样的。他管不了!在外省,连知府知州知县都最怕遇上这种事,他自己不过是个旗兵,而且是在北京。

    他可是不肯摇头。事在人为,得办办看,先摇头是最没出息的办法。他始终觉得自己在十成面前丢了人;现在,他不能不管王掌柜的事,王掌柜是一条好汉子的父亲。再说,眼睛多是旗人,给旗人丢人的旗人,特别可恨!是,从各方面来看,他都得管这件事。

    “老掌柜,您看,咱们找找定大爷去,怎样?”“那行吗?”王掌柜并非怀疑定大爷的势力,而是有点不好意思——每到年、节,他总给定府开点花账。“这么办:我的身分低,又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不如请上我父亲和正翁,一位参领,一位佐领,一同去见定大爷,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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