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着的那间房子——坐下来了,他面前是一点儿不含糊的一炉热烘烘的火,有这么不到一蒲式耳的煤和抵得上半打酸栗树那么多的柴,堆得有半截烟囱那么高,并且轰隆轰隆。噼啦噼啦地响着,那声音本身就会叫明事理的人心里热起来。这是很舒服的,可是还不仅如此,因为有一个穿戴齐整、眼睛闪亮、足踝很美的女侍者,把一条很干净的白台布铺在桌上了;汤姆背对开着的门,把穿拖鞋的脚搁在炉架上。看见火炉架上的镜子里反映的一片酒吧间的迷人的景色,一排排令人愉快的绿色瓶子和金色签条,腌菜和蜜饯的罐子,乳酪和熟火腿,还有牛腱子,都放在食物架上,排成了极其诱惑的和精巧的行列。哪,这也是非常舒服的哩:可是还不仅如此哪——因为在酒吧间里,在一张最精致不过的、放在最旺不过的小小壁炉面前的小小桌子旁边,坐了一位年约四十八岁左右、一张脸孔像酒吧间一样叫人舒服的、娇滴滴的寡妇,她显然是这旅馆的老板娘,是这一切令人心动的财物的最高统治者。整个这幅图画却显得有点美中不足,就是那个高个儿——一个很高的男子——穿了缀着柳条形发亮的钮子的棕色大衣,黑络腮胡子和曲弯的黑头发,他正和那寡妇一道喝茶,而且不用多想就看得出他是在认认真真地劝她以后不要再守寡了,同时给他自己一种从此以后直到老死都可以在这酒吧间里坐着的特权。
“汤姆·斯马特本来不是好发脾气或者妒忌心强的人,可是那个缀着柳条形发亮的钮子的高个儿却不知怎么让他从心里感到怨恨,使他感到极端的愤慨:特别是他时时刻刻从镜子里看他们,越看越生气,因为那高个儿和寡妇之间的那种亲热的随便态度充分地证明那人在寡妇心目中所占的地位之高正如他的身材一样。汤姆一贯是欢喜喝滚热的五味酒的——我不妨说他是非常的欢喜滚热的五味酒——所以他看见那泼妇似的母马被喂饱了。而且在草上卧好了,他自己也把那寡妇亲手替他烧好的精美的滚热的饭菜一扫而空后,他就叫了一大杯来,算是品尝一下。他觉得如果那寡妇有招牌手艺的话就是这个东西了;汤姆·斯马特喝了第一大杯觉得非常的对劲,就连忙叫了第二大杯,一点儿工夫都不肯耽搁。绅士们,滚热的五味酒是好东西阿——无论什么情况下都是极其好的东西呵——可是在这个舒服的起坐室里,外面的狂风虽使老屋子的每根木头在呻吟,而他自己却坐在热烘烘的炉火前面,在这时候,汤姆·斯马特更觉得它十全十美了。他又叫了一大杯——后来又叫了一杯——我不大清楚他以后有没有再叫一杯——可是他越是喝滚热的五味酒,就越是想到那令人憎恶的高个儿了。
“‘该死的不要脸的东西真不是东西!’汤姆心里暗暗地说,‘他在那舒舒服服的酒吧间里干啥?而且是这么一个丑八怪的恶棍!’汤姆说。‘假使那寡妇还有眼光的话,她一定会找个比他好些的人。’说到这里,汤姆把眼光从火炉架上的玻璃转移到桌子上的玻璃上;他觉得自己渐渐地感伤起来,就喝光第四杯的五味酒,又续了第五杯。
“绅士们,汤姆·斯马特,向来对于经营酒店旅馆那行生意都非常感兴趣的。穿了绿色上衣、短裤子和高统靴,站在自己开的酒吧间里,这是他早就设想好的了,野心勃勃。他的抱负是在大宴会上做主席,在自己的酒吧里高谈阔论,在喝酒方面给客人们当个模范。汤姆坐在热烘烘的火旁边喝滚热的五味酒的时候,这些思想掠过他的心头;他想到那高个儿要来开这样好的酒店。而他——汤姆·斯马特——却连边儿也沾不着,所以他觉得他完全有理由要生气了。不知他是不是因为没有充分的理由去跟那个讨娇滴滴的寡妇欢心的高个子吵嘴,总之他沉思地喝完最后的两大杯之后,终于得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结论,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受了委屈的和受了虐待的人,还是上床去睡觉的好。
“那个穿扮齐整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