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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以这种方式,我坐到父亲店铺的旧衣翻新室里,向在那里工作的犹太人大声朗读。我对他们读这部新圣经里的词句,保罗当初同门徒谈话时一定也是这种样子。当然,在我这里又增加了语言上的不便,这些可怜的犹太杂种不能读英语。我主要针对裁剪师本切克,他有犹太法学博士的头脑。打开书以后,我会随意挑出一段,以一种几乎就像洋泾浜英语一样粗糙的变调英语读给他们听。然后我会试图解释,选择他们熟悉的事物作为例子和比拟。我很感吃惊的是,他们理解得有多么好,我要说,他们比一个大学教授、一个文人,或任何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理解得好得多。当然,他们理解的东西最终同柏格森的书本身没有关系,但是这不就是这样一本书的目的吗?我对一本书意义的理解是,书本身从眼前消失,它被生嚼、消化,被结合到血肉系统中,而这血肉系统又反过来创造新的精神,给世界以新面貌。这是我们读本书时所分享的伟大圣餐宴,它的杰出部分是论混乱的那一章,它彻头彻尾地打动了我,赋予我这样一种惊人的秩序感,以致如果有一颗普星突然撞击地球,震垮了一切,把一切都翻个个儿,把一切里面的东西都翻到外面来,那我也能在一眨眼之间使自己适应新的秩序。就像对死亡一样,我对混乱也不再有任何恐惧或幻想。迷宫是我快乐的猎场,我往迷宫里钻得越深,我就越有方向。

    我下班后腋下夹着《创造进化论》,在布鲁克林桥上了高架铁路,开始了往公墓那边去的回家历程。有时候,我是在拥挤的街道上步行了好长一段以后,在犹太人的中心戴兰西街上车的。我在地下的地铁站上了高架铁路线,就像一条肠虫从肠子里经过。每次我加入到在站台上满处乱转的人群中去,我都知道我是那里最独一无二的个人。我就像另一个行星上的旁观者一样观看我周围发生的事情。我的语言,我的世界,在我胳膊底下。我是一项伟大秘密的卫士;如果我准备张开嘴谈话的时候,我就会堵塞交通。我必须说的东西,我一生的每一个夜晚在上下班路上抑制住未说出来的东西,是绝对的重磅炸弹。我还不准备扔我这颗炸弹。我沉思默想着,有说服力地一点儿一点儿准备好。再过五年,也许再过十年,我将彻底消灭这些敌人。如果火车在拐弯时猛地倾斜,我就对自己说,好!出轨吧,消灭他们!我从未想到,如果火车出轨,会危及我自己。我们像沙丁鱼一样挤在一起,压在我身上的热烘烘的肉转移了我的思想。我意识到有两条腿把我的腿夹在中间。我低下眼睛看坐在我面前的那个女孩,我直视她的眼睛,我把我的膝盖更往里挤向她的大腿根。她变得不安,在座位里烦躁起来,最后她转向旁边的女孩,抱怨我在骚扰她。周围的人们怀着敌意看我。我无动于衷地望着窗外,假装什么也没听见。即使我愿意,我也不可能移开我的腿。不过这女孩用猛推和蠕动,还是一点儿一点儿把她的腿挪开,不再同我的腿纠缠在一起。这时,我发现自己又同她身边的女孩处于同样的局面,就是她向她抱怨我的那个女孩。我几乎马上就感到一种同情的接触,然后,使我吃惊的是,我听到她对那一个女孩说,这些事情是没有办法的,这其实不是那男人的错,而是把我们像羊一样塞到一块儿的公司的错。我再次感觉到她的大腿抵着我的腿发出的颤抖,一种温暖的、富有人情味儿的挤压,像紧握某个人的手一样。我用空着的那只手设法打开我的书。我的目的有两个:首先我要让她看见我读的是哪一类书,第二我要能使用腿的语言而不引人注目。这很有成效。到车厢内空了一点儿的时候,我能够在她旁边坐下来,同她交谈——当然是谈这本书。她是一个妖娆的犹太女孩,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还带有一种出于淫荡的坦率。到下车以后,我们已经手挽手走在大街上,往她家而去。我几乎已在旧地段的边缘上了。一切对我来说,都很熟悉,然而又格外陌生。我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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