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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叫道,“不到一年工夫我一定要拿整整一百个这种小玩意放到你手里。我不求你相信,只要你等着瞧。”

    她并不相信。她的怀疑叫她感到内疚。她找不到方便的话讲,只好说道:

    “我知道你肚子饿,马。你满脸饿相,来吃饭吧,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希金波坦先生不在我就叫个孩子去叫你。还有,马——”

    他等着,虽然他心里秘密知道她会说什么,她的思想过程他看得清清楚楚。

    “你不觉得是应该找个工作的时候了么?”

    “你相信我会成功么?”他问。

    她摇摇头。

    “谁都对我没有信心,格特露,除了我自己之外。”他的口气很激动,很反抗,“我已经写出了很好的东西。而且很多,早晚会卖出去的。”

    “你咋知道你的东西就好?”

    “因为——”他犹豫了。整个广袤无边的文学和文学史天地在他的头脑里悸动,它告诉他不可能跟她说清他为什么会有信心。“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不如它们。”

    “我希望你能听得进道理,”她说话声音虽小,信念却不动摇。她相信自己对他那病的诊断。“有道理的话我希望你听得进,”她又说了一遍,“明儿个来吃晚饭!”

    马丁帮助她上了车,便匆匆忙忙赶到邮局,那五块钱他用三块买了邮票;然后,在那天晚些时候去莫尔斯家的路上在邮局呆了很久,把一大堆厚重的长信封称了重量,贴上了全部的邮票,只剩下了三张两分的。

    那天晚上对马丁很为重要,因为他晚饭后遇见了罗司·布里森登。布里森登是怎么偶然到那儿去的,是谁的朋友,是什么熟人带去的,他全不知道,也没有兴趣去向露丝打听。简单地说,布里森登给马丁的印象是贫血,没有头脑,而且马上就把他忘掉了。一个小时以后他又觉得布里森登是个粗野汉子。那多少是因为他一间房一间房地乱逛,瞪大了眼睛看着画,或是从桌上、书架上乱抓书籍杂志,然后把鼻子伸进去。尽管他在这屋里是个生人,最后却缩到一张巨大的莫里斯安乐椅上,让自己脱离人群一心一意读起一本他从自己口袋里抽出的小册子。他读得出神,手指头在头发里揉来操去。那个晚上马丁没有再留心他。只有一回注意到他踉几个年轻妇女开着玩笑,显然非常成功。

    马丁离开时却偶然赶上了布里森登,他已经走了通向大街的便道的一半。

    “啊,是你呀?”马丁说。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算是回答,却转身过来和他一起走。马丁没有再努力搭腔,两人一声不响走完了几段路。

    “神气十足的老笨蛋!”

    那一声叫喊又突然又刻薄,把马丁吓了一大跳。他忍俊不禁,更加不喜欢那人了。

    “你到这地方去干什么?”又走了一段路,那人突然向他抛出了这么一句话。

    “你呢?”马丁反击。

    “上帝保佑,我不知道,”回答是,“至少这是我第一次粗心大意。每天有二十四小时,总得很过去的。跟我来喝点什么吧。”

    “好的,”马丁回答。

    他随即感到为难了,怎么会答应得那么痛快。家里还有几小时的下锅之作等着他在睡觉前完成,躺上床还要读一卷惠斯曼,更不要说斯宾塞自传了。他觉得那自传充满浪漫情节,不亚于任何惊险小说。他干吗要和一个他并不喜欢的火舌浪费时间呢?他想。但叫他同意的并不是那人、饮料。或与饮料有关的一切,而是那明亮的灯光、镜子、一排排耀眼的玻璃杯,还有温暖快活的面孔和热烈的喧闹。是的,是人的声音,乐观的人,呼吸着成功的人,像男人一样花钱买饮料的人。他感到寂寞,他看中的是这一切。因此,他一听见邀请就同意了,像条连钩上的白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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