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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马丁的好运的太阳升了起来。露丝走后的第二天他收到了纽约一家流言蜚语周刊寄给他的一张三块钱的支票,作为他三篇小三重奏的稿费。两天以后芝加哥出版的一家报纸又采用了他的《探宝者》,答应发表后给他十块钱。报酬虽不高,但那却是他的第一篇作品,他第一次想变作铅印的试作。尤其叫他高兴的是,他的第二篇试作,一篇为孩子们写的连载冒险故事,也在周末前为一家名叫《青年与时代》的月刊所采用。不错,那篇东西有二万一千字,而他们只答应在发表后给他十六块钱,差不多只有七毛五分钱一千字;可还有一点也是事实:那是他试笔的第二篇东西,他完全明白那东西很拙劣,没有价值。

    他最早的作品尽管拙劣,却不平庸。它们拙劣的特点是过人——是初出茅庐者那种用撞城锤砸蝴蝶、用大棒描花样的拙劣。因此能把自己早期的作品用低价卖掉他仍然感到高兴。他明白它们的价值——写出后不久就明白了。他把信心寄托在后来的作品上。他曾努力要超出杂志小说家的水平;力求用种种富于艺术性的手段武装自己。另一方面他也不愿因此削弱作品的力量。他有意识地从避免过火中提高作品的力度。他也没有偏离自己对现实的爱。他的作品是现实主义的,但他也努力把它跟幻想和想像中的美融合在一起。他追求的是一种冷静的现实主义,充满了人类的理想和信念。他所要求的是生香暮色的生活,其中融会了生活中的全部精神探索和灵魂成就。

    在阅读过程中他发现了两种小说流派。一派把人当作天神,忽略了人原是来自人间;另一派把人当作傻瓜,忽略了他天赋的梦想和神圣的潜力。在马丁看来,两派都有错误,原因在于视角和目的太单一。有一种折中办法较为接近真实,虽然它一方面非难了傻瓜派的禽兽式的野蛮,一方面也不吹嘘天神派。马丁觉得他那篇叫露丝觉得冗长的故事《冒险》就体现了小说真实的理想。他在一篇叫做《天神与傻瓜》的论文里对这个问题作了全面的阐述。

    但是他的帽险》和其他自以为得意的作品却还在编辑们门前乞讨。他早期的作品在他眼里除了给他带来报酬之外毫无意义。尽管他的恐怖故事卖掉了两个,他也并不认为它们是高雅之作,更不是最好的作品。他认为这些东西显然都是彰明较著的想当然和想入非非之作,尽管也杂读了真实事物的种种魅力——那是它们力量的源泉。他把这种荒诞离奇与现实的杂揉只认作是一种技巧——最多是一种聪明的技巧。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不可能在这样的东西里存在的。它们技巧颇高,但他并不承认脱离了人性的技巧会有什么价值。它们只是给技巧戴上人性的面具而已。他在他的六七部恐怖小说里就是这样做的。那是在他达到《冒险》、《欢乐》、《罐子》和《生命之酒》的高度之前的事。

    他拿三篇小三重奏的三块钱凑合着应付到了《白鼠》的支票到达。他在杂货店那信他不过的葡萄牙老板那儿兑现了第一张支票,还了他一块钱,另外两块分别还给了面包店和水果店。马丁还吃不起肉,《白鼠》的支票到达时他一直在捉襟见肘。对第二张支票的兑现他拿不定主意。他一辈子也没有进过银行,更不用说去取钱了。他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愿望:大踏步走进奥克兰一家大银行,把已经背书好的四十元支票往柜台上一扔。可另一方面讲求实效的常识却告诉他,还是在他的杂货商那儿兑现的好,那可以给杂货商一个印象,以后可以多赊点帐。他不情愿地满足了杂货商的要求,还清了他的债,找回了一口袋叮叮当当的硬币。然后还清了其他商人的债,赎回了他的衣服和自行车,预付了一个月打字机租金,还了玛利亚一个月欠租,还预付了一个月。这一来他兜里只剩下差不多三块钱以备不时之需了。

    这小小的进项似乎成了一笔大财产。他把衣服一赎回来便立即去看露丝,路上忍不住在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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