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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里用的桌子,权且充作书桌、图书馆和打字机台。靠后墙的床占据了屋子全部空间的三分之二。桌子一旁是一个花哨的柜子,原是做来赚钱不为实用的。上面的装饰板每天都在脱落。这柜子在屋角,在桌子的另一面,在另一个角落望是厨房——煤油炉放在一个布匹箱上。布匹箱里是婉盏和炊事用品。墙上有个放食物的架子,地面上放一桶水。屋里没有龙头,马丁得到厨房的水槽去取水。在屋里蒸汽很多的日子,从桌上装饰板脱落的碎片便获得特大丰收。他的自行车用辘轳挂在床顶的天花板下。最初他试过把它放在地下室里,可是西尔伐家的娃娃们却把轴承弄松,把轮胎扎破,把他赶了出去。然后他试了试前门那小小的门廊,那兀一场咆哮的东南风又把轮子浸泡了一夜。最后他只好撤退到自己的房里,把它挂到了空中。

    一个小橱里放着他的衣服和搜集来的书籍——桌上桌下都放不下了。他在读书时养成了做笔记的习惯,笔记记得太多,若不是在屋里牵了几根洗衣绳把它们全挂了起来,在这有限的空间里他就会容身不下了。即使如此,屋里也太挤,“航行”起来太困难。不关柜橱门就打不开房门,反过来也一样。他无法从任何地方直线穿过屋子。从门口到床头得拐来拐去,很难在黑暗里通过而不碰到东西。在解决了门和门的矛盾之后,他得住右急转,绕开“厨房”。然后又得左拐以免碰上床脚。要是拐得过了分又会撞上桌子脚。等他匆匆一歪一蹶,不再拐弯,便得沿着“运河”再往右弯,“运河”的此岸是床,彼岸是桌子。若是屋里唯一的椅子放在了桌前平常的地点,“运河”航行就会受阻。椅子在不用的时候只好躺在床上,虽然做饭时他有时也坐椅子,一边让水开着一边读书;甚至炸着牛排也能巧妙地读上一两段。构成厨房的那个角落很小,需要什么东西他坐着也能伸手拿到。实际上,坐着做饭反倒方便;要是站着,倒常常会自己挡了自己的路。

    他不但有一个无懈可击的胃,什么东西都能消化,而且知道各种既营养又便宜的食物。豌豆汤是他菜谱上的常见莱,还有土豆和蚕豆。蚕豆做成墨西哥口味,大大的,黄褐色。他桌上每天至少有一顿米饭,做法跟美国主妇大不相同,她们也永远学不会。干果要比鲜果便宜,他通常都有一罐,做得好好的,可以随时取用,用它代替黄油涂面包。有时他还买圈牛后腿肉,或是炖汤的骨头给饭桌增添光彩。他每天喝两次咖啡,不加奶油或牛奶,晚上喝代用品茶。咖啡和茶都沏得很美妙。

    他需要节省。他的假期差不多花光了在洗衣房挣来的钱。而他距离他的“市场”又很远,他的那些下锅之作希望得到的最早的回音也需要几个礼拜。除了跟露丝见面和去看他姐姐格特露的时间之外,他都过着隐士般的生活,每天至少要完成平常人三天的工作。他只睡短短的五个小时。只有他那种结实得像钢铁一样的人才能有他那种耐力。他每天连续苦读十九个小时,天天如此。他一分一秒也不浪费。镜子上贴着几张发音和定义的单子,刮胡子、穿衣服。或是梳头时都可以默记。煤油炉上方的墙上也钉有类似的单子,做饭或洗碗时一样可以记。不断有新的单子替换旧的。读书时碰见的生词或是不全熟的词都立即记下,积累到一定的数目,就用打字机打出来钉在墙上或贴在镜子上。他甚至把单子塞在口袋里,上街时也抽空复习,在肉店杂货店等着买东西时也复习。

    这还不够,他在读成功作家的作品时,总记下他们的每一个成默,分析出他们成功的窍门——叙述的窍门,表达的窍门,风格的窍门,他们的观点,对比手法和警句。把这一切列成单于,加以研究。他并不亦步亦趋,只追求其中的原理。他把有效的、动人的独特格调剂成年干,再把来自诸多作家的独特格调进行归纳,找出一般原则。像这样武装起来之后,他再去寻求自己的独特格调,要与众不同,要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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