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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序
六岁打到十七岁,历时十一年之久的苦斗就是一个例子。而马丁·伊甸的整个历史其实也是一篇惊心动魄的个人肉搏史。

    他的论文有论文集《阶级战争》(t,1917)和《革命》等。他的论文也像小说一样受到欢迎,这是令他的出版商都感到惊讶的。例如《阶级战争》在一年之内就曾三次再版。美国是个敌视社会主义的国家,但杰克·伦敦的宣传阶级战争的文集竟会这样畅销,说明了他的作品有惊人的魅力。

    杰克·伦敦曾是世界上名气最大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大多出版不久就被译成各国文字出版,包括法文、俄文。德又、瑞典文、丹麦文、荷兰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希伯来文等,因为意识形态的关系,他的作品在俄国和前苏联最受欢迎,列宁就很欣赏他的《铁蹄》和《热爱生命》。

    美国传记小说家伊尔文·斯通在他的《马背上的水手》里称他是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

    3

    《马丁·伊甸》通过男主角马丁·伊甸的恋爱、奋斗、沉浮、死亡描写了十九和二十世纪之交的美国社会的拜金主义、庸俗虚伪,和它对文化和人才的扼杀,也揭露了当时美国出版业的种种弊端。

    小说男主角水手马丁·伊甸偶然来到阔人小姐露丝家,见到了从没有见到过的富丽和温馨,便爱上了露丝和她所生活的社会,决心向上攀登。他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成功,却发现那个社会原来庸俗、浅薄而且虚伪;那位小姐也并不那么冰清玉洁。尽管后来他的作品突然风靡一时,给他带来了大量金钱和极高的荣誉,他却已经厌倦,终于自杀。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悲剧。

    马丁对震丝的爱是浪漫的心灵崇拜,而露丝对马丁的爱却产生于肉体的吸引。这是悲剧的一个根本原因。

    马丁从第一眼看见露丝就爱上了她。在他心里她是一朵金色的娇花,是一个仙灵,他愿为她牺牲一切。于是他下定决心刻苦奋斗,以赢得她的欢心。他先是想当船长,继而想当作家。他在露丝的启发之下自学英语,啃语法,记词语,改变语言和语音习惯,很快就让自己的谈吐为露丝那上流社会所接受。初学写作时他还不知道标点符号为何物,也不知道应该分段,却在几年之间自学成了一个出色的作家。他在饥饿线上挣扎,历经磨难都是为了想配得上她。

    但露丝对马丁的爱却主要出于性的吸引,这在小说里有微妙细腻的描写。露丝是个性觉醒迟缓的姑娘,在大学读书时似乎用功,对于异性却迟迟不感兴趣,她的父母曾为此暗暗着急。但从认得马丁的第一天起她就为这个精力旺盛的陌生青年所吸引,潜意识里总是想去拥抱他那壮实的脖子。这种肉体亲近的要求不断出现,有时马丁一进门她就为他那健壮的身子所吸引,想去拥抱,这显然是性的吸引,并没有多中心灵的相知和相爱。她对马丁的另一种感情更与爱情无关。她想教育和改造他,让他从贫困奋斗到成功,成为她所崇拜的巴特勒先生那样的人物。她觉得自己是马丁的老师,一向有居高临下之感,所以马丁一旦受到报纸攻击似乎身败名裂时,她就觉得他无可救药,和他解除了婚约。

    可是读书和写作却打开了马丁的眼界。他对美的追求引他走上了对真与善的追求。他在阅读上遭到过许多失败,康德和莱布尼兹今他头痛,罗迈尼斯也使他不得要领,他却终于找到了斯宾塞,看到了一个上下亿万年,纵横亿万里,彼此息息相关的神奇的宇宙,明白了有机世界从原生质到人类社会的种种奥秘。他豁然开朗,大彻大悟,掌握了理解和诠释世界的钥匙。

    他原本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在思想世界的收获又给了他的作品以深度,再加上他反复的写作摸索,他成熟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成熟。他把自己的得意之作给露丝看,但露丝已经跟他不上,她在大学里学来的那点人云亦云的知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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