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入上流社会
,个子瘦长,快到六点半才进来;他的脑袋很小。
“您总是让别人等,”他吻侯爵夫人的手,侯爵夫人说。
于连知道了,这是德·拉莫尔伯爵。他一见就觉得他可爱。
“这怎么可能,这就是那个会用伤人的玩笑把我从这个人家赶出去的人呀!”
于连仔细观察诺贝尔伯爵,注意到他穿靴子,还带着马刺;“而我就得穿鞋,显然像个下人。”大家入座吃饭。于连听见侯爵夫人稍稍提高了声音,说了一句严厉的话。几乎就在同时,他看见一个女孩子过来坐在他对面,她的头发是极浅的金黄色,身材非常好。她一点几也不讨他喜欢;不过细细端详之后,他想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但是它们显露出一个极端冷酷的灵魂。接着,于连发现它们表现出一种既在观察人又不忘必须保持威严的厌倦无聊。“德·莱纳夫人也有一双很美的眼睛,人人都称赞,”他心想,“但它们和这一双毫无共同之处。”于连见得还少,分辨不出那是智慧的光芒,不时地在玛蒂尔德小姐(他听见这样称呼她)的眼睛中闪现。而德·莱纳夫人的眼睛亮起来,则是热情之火,或者是因为听说一件坏行为而义愤填膺。这顿饭快结束时,于连找到一个词来表达德·拉莫尔小姐的眼睛的美:“它们是一闪一闪的,”他对自己说。除此之外,她的相貌酷似她的母亲,而她的母亲于连是越来越不喜欢了,也就不再看她了。相反,他觉得诺贝尔伯爵各方面都令人赞赏。于连被迷住了,甚至想不到因为他比自己富有高贵而去嫉妒他、憎恨他。
于连发现侯爵显得烦闷无聊。
快上第二道菜了,侯爵对他的儿子说:
“诺贝尔,我求你关照于连·索莱尔先生,我刚刚让他进入我的班子,而且我想让他成个人物,如果cela(这)可能的话。”
“这是我的秘书,”他对旁边的人说,“他写cela用了两个l。”
大家都看于连,他对诺贝尔点了点头,稍许过了些;不过总地说,他们对他的眼神感到满意。
大概侯爵说起于连所受的教育,客人中有一位就拿贺拉斯盘问他。“我正是谈贺拉斯才在贝藏讼的主教面前获得成功,”于连心想,“看起来,他们只知道这个作家。”从这财起,他的心踏实了。这个变化不难,因为他刚刚决定永不把德·拉莫尔小姐当做女人看。自打进了神学院,他就对男人作了最坏的打算,很难被他们吓倒。如果餐厅不那么豪华,他会完全镇定自如的。然而,还是有两面八尺高的镜子令他肃然起敬,他不时地在里面看见那个谈贺拉斯的人。对一个外省人来说,那人的句子还不算太长。他有一双漂亮眼睛,一种战战兢兢的或者因听见答得好而感到快乐的羞怯使这双眼睛更加明亮。他被认为是令人愉快的。这种考试给一顿严肃的晚餐增添了些许乐趣。侯爵示意于连的对话者狠狠地考。“难道他果然知道点儿什么吗?”他想。
于连边回答,边想看法。他已不那么羞怯,足以表现一番,当然不是机智,这对不知道巴黎人如何说话的人来说是不可能的,他有的是新的看法,虽说表达得不优雅也不恰当,但大家已看出他精通拉丁文。
于连的对手是铭文学院的院士,碰巧也懂拉丁文;他发现于连是个很好的人文学者,也就不怕让他受窘脸红了,于是真地想方设法让他下不来台。于连战得兴起,终于忘了餐厅里豪华的陈设,关于拉丁诗人陈述了一些对话者在任何地方也不曾读过的看法。对话者是个正直的人,对年轻的秘书大加称赞。幸好有人挑起一场争论,争论的问题是贺拉斯是穷是富;像莫里哀和拉封丹的朋友夏佩尔那样是个可爱的、享乐的、无忧无虑的、为了消谴而写诗的人,还是像师伦勋爵的告发者骚塞那样是个追随宫廷、为国王的生日写颂歌的穷桂冠诗人。他们谈到奥古斯都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