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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贡布雷(1)
。今天,当我在回忆中由我后来认识得相当准确的斯万,进而联想到早年的斯万,我简直好象是离开了一个人,去接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在那早年的斯万的身上,我发现了我少年时代的可爱的错误,而且早年的斯万同后来的斯万相似之处很少,倒是更象我当年所认识的其他人,似乎人的一生无非同博物馆一样,其中同一个时代的肖像都具有一种家庭特征,一种相同的色调——早年的斯万,整日闲暇,散发出大栗树、覆盆果和蒿草叶的芳香。

    --------

    ①特威克汉姆:伦敦西南郊的一个住宅区,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不少流亡英国的法王室贵族侨居在那里。

    然而,有一天我的外祖母有事去求一位她以前在圣心教堂认识的太太帮忙(由于我们的门第观念,我的外祖母后来不愿意再同她来往了,尽管她们彼此都觉得很相投),出名的望族布永伯爵家的女儿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对我的外祖母说:“我想您同斯万先生很熟吧?他是家的侄儿洛姆亲王家的好朋友。”

    那天我的外祖母回家时心情很兴奋。她对维尔巴里西斯侯爵夫人劝她租一套房间住住的那幢门前有悦目园景的大楼赞不绝口,对在大楼院子里开铺子揽活儿的织补匠父女俩尤其满意。她有一条裙子在楼梯上挂破了,求织补匠修补。她说织补匠的女儿简直象颗珍珠,而那位父亲则是她生平所见到的最高雅、最无可挑剔的人,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高雅同社会地位绝对无关。她最赏识织补匠的答话,她跟我的妈妈说:“塞维尼①都说不到那样高雅得体!”相反,当她说到她在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遇到的那位侯爵夫人的侄子时,她的评语却是:“啊,我的孩子,那人太平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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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塞维尼(1626—1696):法国女作家,有《书简集》传世,文笔清丽,感情细腻,措辞委婉典雅。

    至于侯爵夫人关于斯万的那席话,其效果非但不能抬高斯万在我的外祖母的心目中的身价,反倒使侯爵夫人降低了身分。我们根据外祖母的信仰,在给予维尔巴里西斯夫人的评价中,为她定下一项义务:她不得做出违背身分的事情;而她居然认识斯万其人,甚至允许自己的侄子同他交往,这是有失体统的行为。“什么!她认识斯万?你不是说她同麦克——马洪元帅还沾点亲吗,她怎么能这样?”我的长辈们对于斯万的社交活动抱有的这种看法,后来更因他同声名狼藉的社交圈内的一位女子结婚而得到进一步的确定。那女子差不多是交际花一类的人物,斯万倒从没有打算把她介绍给我们认识。结婚之后他依然单独来我们家作客,只是来得不那么勤了。我的长辈们认为,仅就那位女子的地位而论,便足以推想斯万通常在什么圈子里鬼混;他们对那个圈子的内情并不知晓,但估计斯万是在那里遇到她的,后来又同她结婚。

    但是,有一次我的外祖父从报上得知斯万先生是某某公爵家星期午餐席上忠实的常客。那位公爵的父亲和叔叔都是路易-菲利浦当政时显赫的国务要员。外祖父一向对小道消息很有兴趣,因为那些细枝末节能使他的思想潜入莫莱、巴斯基埃公爵和布洛伊公爵等人的私生活中去。他得知斯万同那些国务要员的熟人经常来往,不免喜出望外。我的姨祖母却相反,她对那条新闻的解释于斯万极为不利;凡是在自己出身的“种姓”之外,在自己的社会“阶层”之外另行选择交往对象的人,在她的心目中都等于乱了尊卑的名分,是很讨厌的。她认为,这是贸然放弃长辈们辛苦建立的实惠;有远见的家长们总为自己的儿孙体面地奠定下亲朋关系的基石,让他们日后坐享同牢靠的人亲密交往的成果,岂可轻率地掷置不顾(我的姨祖母甚至不再接见我们家的一位公证人朋友的儿子,因为他同一位亲王家的小姐结了婚,我的姨祖母认为,等于就此由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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