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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帝国时代的一位自豪的遗老
    一八四四年十月的一天,约摸下午三点钟,一个六十来岁但看上去不止这个年纪的男人沿着意大利人大街走来,他的鼻子像在嗅着什么,双唇透出虚伪,像个刚谈成一桩好买卖的批发商,或像个刚步出贵妇小客厅,洋洋自得的单身汉。

    在巴黎,一个人志得意满,莫过于这种表情了。街旁那些整天价坐在椅子上,以忖度来往过客为乐的人,打老远看到那位老人,一个个的脸上便露出了巴黎人特有的微笑,这笑含义丰富,有讽刺,嘲弄或怜悯,可巴黎人什么场面没见过,早就麻木了,要让他们脸上露出一点儿表情,那非得碰到活生生的绝顶怪物不可。

    这位老人的考古学价值,以及那笑容如回声般在众人眼里传递的原因,恐怕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了。有人曾问那位以逗趣出名的演员雅桑特,他那些惹得满堂哄笑的帽子是在哪儿做的,他这样回答说:“那可不是我在哪儿做的,是我留存的!”是的,巴黎大众其实一个个都是做戏的,那上百万的演员中,总碰得上几个雅桑特,他们身上无意中留存了某个时代的全部笑料,看起来活脱是整整一个时代的化身,即使你走在路上,正把遭受旧友背叛的苦水往肚里咽,见了也能叫你忍俊不禁。

    这位路人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让人回想起第一帝国时代,但并没有过分的漫画色彩。在善于观察的人眼里,这份精致使类似令人怀旧的风物愈发显得弥足珍贵。然而要辨明这些细小微妙处,非有那些无事闲逛的行家剖析路人的那份专注不可;而这位路人老远就惹人发笑,恐怕必有非同寻常之处,就如俗话说的“很扎眼”,这正是演员们苦心孤诣要达到的效果,想一亮相就博得满堂喝彩。

    这位老人又干又瘦,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一个穿斯宾塞的人,在一八四四年,要知道,那不啻于拿破仑尊驾一时复生。

    斯宾塞,顾名思义,这是一位英国勋爵发明的,此君恐怕对自己那个优美的身段很得意。早在亚眠和约签定之前,这位英国人就已解决了上身的穿着难题,既能遮住上半身,又不至于像那种加利克外套死沉地压在身上,如今,只有上了年纪的马车夫的肩头才搭这种外套了;不过,好身段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尽管斯宾塞是英国发明的,在法国也没有时兴多久。

    四、五十岁的男子一见到哪位先生身着斯宾塞,脑中便会为他再配上一双翻口长统靴,一条扎着饰带的淡青色开士米短裤,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那身装束!上了年纪的妇人们则会回想起当年情场上的一个个俘虏!至于年轻人,他们会感到纳闷,这个老亚西比德①怎么把外套的尾巴给割了。这位过客身上的一切跟那件斯宾塞如此协调,你会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就像人们说帝国时代家具一样;不过,只有那些熟悉,或至少目睹过那个辉煌盛世的人,才会觉得他象征着帝国时代;因为对流行的服饰式样,人们得具备相当精确的记忆才能记清。帝国时代已距离我们如此遥远,可不是谁都可以想象当时那种高卢希腊式的实际景象的。

    此人的帽子戴得很后,几乎露出了整个前额,一派大无畏的气概,当年的政府官吏和平民百姓就是凭藉这种气概与军人的嚣张跋扈抗衡的。再说,这是那种十四法郎一顶的可怕的丝帽子,帽沿的内边被两只又高又大的耳朵印上了两个灰白色的印子,刷子也刷不掉。

    ①雅典政治家(约公元前四五○—前四○四),据说他极其注意仪表,生活奢靡。

    丝质面料与帽形的纸板衬总是不伏贴,有的地方皱巴巴的,像害了麻风病似的,每天早上用手捋一遍也无济于事。

    在看上去摇摇欲坠的帽子底下,是一张平庸而滑稽的脸,只有中国人发明的丑怪小瓷人才有这样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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