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我最喜爱的人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言传,因为我完全是丈夫的生命,他也完全是我的生命。没有女人比我跟丈夫更为亲近了,比我更绝对地是他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了。我与爱德华相处,永远不知疲倦,他同我相处也是如此,就像我们对搏动在各自的胸腔里的心跳不会厌倦一样。结果,我们始终呆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相聚时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交谈着,相互交谈不过是一种听得见、更活跃的思索罢了。他同我推心置腹,我同他无话不谈。我们的性格完全投合,结果彼此心心相印。
我们结合后的头两年,罗切断特先生依然失明,也许正是这种状况使我们彼此更加密切——靠得很紧,因为当时我成了他的眼晴,就像现在我依然是他的右手一样。我确实是他的眼珠(他常常这样称呼我)。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毫无厌倦地替他观察,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林、城镇、河流、云彩、阳光和面前的景色的效果,描述我们周围的天气——用声音使他的耳朵得到光线无法再使他的眼睛得到的印象。我从不厌倦地读书给他听,领他去想去的地方,干他想干的事。我乐此不疲,尽管有些伤心,却享受充分而独特的愉快,——因为他要求我帮忙时没有痛苦地感到羞愧,也没有沮丧地觉得屈辱。他真诚地爱着我,从不勉为其难地受我照料。他觉得我爱他如此之深,受我照料就是满足我最愉快的希望。
第二年年末的一个早晨,我正由他口授,写一封信的时候,他走过来朝我低下头说——
“简,你脖子上有一件闪光的饰品吗?”
我挂着一根金表链,于是回答说:“是呀。”
“你还穿了件淡蓝色衣服吗?”
“我确实穿了。随后他告诉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他设想遮蔽着一只眼的云翳已渐渐变薄,现在确信如此了。”
他和我去了一趟伦敦,看了一位著名的眼科医生,最终恢复了那一只眼睛的视力。如今他虽不能看得清清楚楚,也不能久读多写,但可以不必让人牵着手就能走路,对他来说天空不再空空荡荡,大地不再是一片虚空。当他的第一个孩子放在他怀里时,他能看得清这男孩继承了他本来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在那一时刻,他又一次甘愿承认,上帝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于是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尤使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爱的人也一样很幸福。黛安娜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我们双方轮流,一年一度,不是他们来看我们,就是我们去看他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个海军上校,一位英武的军官,一个好人。玛丽的丈夫是位牧师,她哥哥大学里的朋友,无论从造诣还是品行来看,这门亲事都很般配。菲茨詹姆斯上校和沃顿先生同自己的妻子彼此相爱。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到了印度,踏上了自己所规划的道路,依然这么走下去,他奋斗于岩石和危险之中,再也没有比他更坚定不移、不知疲倦的先驱者了。他坚决、忠实、虔诚。他精力充沛、热情真诚地为自己的同类含辛茹苦,他为他们开辟艰辛的前进之路,像巨人一般砍掉拦在路上的信条和等级的偏见。他也许很严厉,也许很苛刻,也许还雄心勃勃,但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一类的严厉,大心保卫他所护送的香客,免受亚玻伦人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那种苛刻,他代表上帝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他的雄心是高尚的主的精神之雄心,目的是要名列尘世得救者的前茅——这些人毫无过错地站在上帝的宝座前面,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被召唤,被选中,都是些忠贞不二的人。
圣·约翰没有结婚,现在再也不会了。他独自一人足以胜任辛劳,他的劳作已快结束。他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