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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薛宝钗结局大揭秘
开头就说:“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面对这个句子,关于曹雪芹究竟是不是的作者,我觉得争议可以止息了。明义大约生活在乾隆初年到乾隆中期,他年龄虽然比曹雪芹小一些,但生命存在的时间,和曹雪芹有相当一段是重叠的。他们也都长期生活在北京这个空间里。他这二十首《题红楼梦》写在曹雪芹去世几年之后。他这个话是可信的。“曹子雪芹”,说明曹雪芹是一个男子,明义对他非常尊重。“出所撰红楼梦一部”,这个“撰”没有别的解释,就是著,就是独创,也就是著作权属于曹雪芹。那么,“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出”是“拿出”的意思,是谁拿出那书稿给明义看的呢?如果不是曹雪芹本人,也应该是跟曹雪芹很亲近的人。因为明义接下去说:“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未传”,就是还没有流行于世,没有被广泛地抄写、印刷,只在很小的圈子里被人看到,“世鲜知者。”一般社会上的人士简直就不知道有这么一部书。明义说:“余见其钞本焉。”他看到的虽然不是曹雪芹的原稿,是一个抄本,但应该不是隔了好几道手的、抄出来打算拿到庙会里去售卖的那种有商业意图的抄本,很可能是脂砚斋的抄阅加评本。我们现在都知道曹雪芹最好的朋友敦敏、敦诚兄弟,也是满洲贵胄的后代,在乾隆时地位也不高,跟明仁、明义兄弟一样,相对于炙手可热的权贵圈子,属于较为边缘的一种社会存在。敦敏的《懋斋诗抄》里有一首诗题目非常之长:《芹圃曹君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这里不引他的诗,只提醒大家注意:曹雪芹和明琳交往很深,而这位明琳,是明义的堂兄弟,既然曹雪芹可以在明琳家高谈阔论到声播墙外的程度,那么,曹雪芹跟明义有直接交往的可能性很大,明义看到的那部如非曹雪芹亲予,也该来自明琳养石轩,其珍贵性,也就不言而喻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传世的古本,书名多叫,而明义却把他看到的那部书稿叫做。通过细读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诗,我感觉到,他所看到的抄本,应该是一个不止八十回的本子。

    比如第十九首,是这样写的:“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也枉然。”这就说明他看到全书的结尾了。“莫问金姻与玉缘”,就说明“金玉姻缘”即便已经完成了,最后也是个悲剧,不堪回首。“聚如春梦”,就是贾宝玉和薛宝钗后来果然聚在一起成为夫妻了,但也不过是一场春梦,“散如烟”,最后像烟一样湮灭消散。更何况他写到“石归山下无灵气”,这分明是全书的结尾。因为书的一开头就告诉你了,一僧一道在天界看见一块大石头是女娲补天剩余石,后来,就由仙僧大施幻术,把这个大石头变成了一个通灵宝玉,最后在贾宝玉——贾宝玉原来在天界是神瑛侍者——降落到人间的时候,就把通灵宝玉衔在他嘴里,夹带到了人间。第一回中交代,“不知又过了几世几劫”——故意用了一个模糊的时间概念——最后这个石头又出现在天界,又出现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就来了一个空空道人,发现这个石头上写满了字,空空道人跟石头还有一番对话,最后抄录下来,就是,空空道人把它改名为《情僧录》。可见,到了全书结尾时候,就要写到通灵宝玉又怎么回到天界,明义的诗就已经写到这个地步了——“石归山下无灵气”:女娲补天剩余石到了人间,它是一个通灵宝玉;回到了仙界,就成为一块不再挪窝的大石头,没有灵气了。虽然它上面写满了的文字,但是富察明义他发出咏叹,“总使能言也枉然”。就是你把这些事情历历叙述下来,但是,最后让人觉得还是很无奈。富察明义他对的理解水平、欣赏水平不是很高,当中的那种深邃的意蕴他可能还不是完全理解,但是他所看到的就是一个有最后大收束的全本。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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