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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编
    说梦草 并序

    著文有“并序”之例,是先说明写作的原由。原由多种,用意则一,是写有必要,并非没事找事。说明写有必要,有些篇什容易,如上至宫廷的高文典册,下至小民的来往书札,都是为办事,文先事后,无文,事多半就办不成。我的这些篇什是诗词,过时之物,办事用不着,说明写有必要就大难。大还是双料的,一是为什么要写,二是为什么想印。理想的理由是写得好,因而,冠冕的,可以供人欣赏,甚至助人学,不冠冕的,自己由这冷清的角落捞点荣誉。可惜这理想是幻想;事实是,自己确信,所写仍是吾家的传统,打油,拿出去就难免贻笑大方之家。那么,为什么还要写、还想印呢?

    要写容易说。我是常人,没有孟子四十不动心,禅师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修养,有时,甚至常常,“情动于中”,其后,依常规,也很想“形于言”。而言,我觉得,诗词的形式,至少是表达某些“欲说还休”的情意,更合用,于是就效昔人之颦,也写。写是法定的自由,估计必可以说服人。以下说想印就难了。搜索枯肠,想到三种理由。其一是没有林黛玉的高风,积稿盈寸,舍不得焚。其二是循言和文的本性,不能不希望别人听到或看到。其三,生而为人,心的历程,主要有思和情两个方面。由性质以及表现方面看,思,街面,显;情,室内,隐。隐,所以少见,所以可贵,所以别人会更感兴趣。可是说到写,就我自己说,虽然也不断涂涂抹抹,而述说思是常常,述说有关自己经历因而最切身的情是几乎没有。是无情可写吗?不是;是俗话所常说,一言难尽。难尽,只好装作没有那么回事。实际是有。压在雷峰塔下也难,于是有时,理不胜情,也想挑帘出来,亮亮相。可以用自传或回想录的形式,但人生于世,世故是必要的,为己,也为人,总不免有难于下笔的情况。也可以用小说的形式,但那表现的爱憎更加鲜明,也许更难下笔。剩下的一点点空隙是谱入平平仄仄平,因为可以若隐若现,怨而不怒,哀而不伤。这是纳须弥于芥子,但不失为实生活的一个方面,有些好事者(其中有不少是相识的相知和不相识的相知)也许想知道吧?辜负雅意是不应该的,所以才想找个机会印,不避献丑。

    总的说完,还有分的,共四项,也说说。一是标题的“说梦”,显然是由成语“痴人说梦”来。这是表示,其中有梦,也有痴。其实也无妨说,梦和痴是一回事,痴是根由,梦是表现。专说表现,梦是幻想,是无着落的希冀。幻想的归宿是破灭,无着落希冀的归宿也是破灭,可是阴魂不散,就成为梦。也只有在梦里,幻想还宛在,希冀还宛在。就一己说,这是珍贵的,所以想保存。这就是后面写成诗词形式的那些(存稿中选用的一部分),求名实相副,题为“说梦”。

    二是题材和情意,几乎都是己身的哀乐。依时风,题材有大小之分,情意有轻重之别。其实这也是古已有之,比如第一篇的“窈窕淑女”,“求之不得”云云,依世俗说本是小而轻的,到经师给戴上一顶“后妃之德”的帽子,小民变为王室,私事变为国事,就立即成为大而重的。王室和国事当然也可以使人情动于中,但长时期的世故教训是,多说不如少说,少说不如不说,万不得已,也只能用讽谕的形式,但在网密疑多的时期,也会惹来麻烦。这是一。还有二,说大而重的,话有两路,一路是顺耳的,一路是逆耳的,顺耳的未必能顺心,逆耳的未必能保身,也就以不说为是。总之,就说是多年习惯吧,到成为根深蒂固,就像是本性难移,只会写“入扁舟”而不会写“欲回天地”了。但也有一点可以告慰,是所写都是己身的实感,虽微末而没有因求合时宜而掺假。

    三是编排,只是为看着方便,依一般选本之例,以类为序。诗在前,词在后。诗,古体在前,近体在后。无论诗词,都是篇幅短的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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