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白话典籍(2)
到现在,几乎所有笔下成家的,都从那里吸收了不少营养。
这三十年代的白话文,除了小说、剧本等的对话以外,与口语的关系是“不即不离”。不即,是不同于口语,以鲁迅的杂文和冰心的散文为例,北京人大致是说普通话的,可是我们走遍王府井和前门大街,也不会听见同于鲁迅杂文那样辛辣、冰心散文那样细腻的话。不同于口语,有原因,前面第12.1.3节已经谈过。还有应该不应该的问题。半个世纪以前,周作人给俞平伯的《燕知草》写跋,其中说:“以口语为基本,再加上欧化语,古文,方言等分子,杂糅调和,适宜地或吝啬地安排起来,有知识与趣味的两重的统制,才可以造出有雅致的俗语文来。”可见在那个时候,已经有人感到,书面语,尤其文学作品的书面语,应该比口语多点什么。我的想法,这就是在鲜明流利之外,还要加上深沉委曲。这深沉委曲,是来自内容的精粹和深远,以及表达方面的精炼和典重。有了这些,它就成为大家心目中的“文”,而不是照录口语。但这只是一面,还有另一面,同样重要,是“不离”。这是说,它的格局是口语,词语等也来自口语或可以入口语,因而如果照字面念,也不至于使听者感到“不像话”。如下面几段文章就是这样。
(1)我是个好动的人:每回我身体行动的时候,我的思想也仿佛就跟着跳荡。我做的诗,不论它们是怎样的“无聊”,有不少是在行旅期中想起的。我爱动,爱看动的事物,爱活泼的人,爱水,爱空中的飞鸟,爱车窗外掣过的田野山水。星光的闪动,草叶上露珠的颤动,花须在微风中的摇动,雷雨时云空的变动,大海中波涛的汹涌,都是在在触动我感兴的情景。是动,不论是什么性质,就是我的兴趣,我的灵感。是动,就会催快我的呼吸,加添我的生命。(徐志摩《自剖》)
(2)有许多人不满意于我第二篇的“为免除误会起见”,说我被他们一骂而害怕。其实我第二篇文章登出之后他们还在骂。如果我怕,为什么不“再为免除误会起见”“三为免除误会起见”呢?我的意思,只是恐怕感情话人家听不进,不如平心静气说一说。平心静气说了,人家还是听不进,那我还要说什么?我不但要将第二篇文章取消,便连第一篇也要取消,因为对于这等人无话可说。“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我没有孔老先生“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美德,所以最后只能拿出我的“作揖主义”来了。(刘半农《半农杂文一集·“老实说了”的结果·附言》)
(3)在北京住了两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过去。要说福气,这也是福气了。因为平平常常,正像“糊涂”一样“难得”,特别是在“这年头”。但不知怎的,总不时想着在那儿过了五六年转徙无常的生活的南方。转徙无常,诚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说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时候容易深切地感着。现在终日看见一样的脸板板的天,灰蓬蓬的地;大柳高槐,只是大柳高槐而已。于是木木然,心上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自己,自己的家。
我想着我的渺小,有些战栗起来;清福究竟也不容易享的。(朱自清《背影·一封信》)
念,像话,却又比口语整洁,深沉,有些人并且有了自己的风格,使读者一嗅而知,这就是三十年代白话最值得重视的成就。唐宋以来的白话几乎都限制在俗文学范围之内,三十年代的白话既打破了“俗”,又打破了“文学”,活动范围大了,等于本钱多了,应该做些大买卖。我的想法,这不即不离的成就正是做了大买卖。(关于大买卖的实况,如成就更大的很多名作家的作品,都是我们闭目可以想见的,不多说。)
15.4.3解放以后
这阶段比文学革命加三十年代还长一些,白话文献资料的数量就不只多一些,而是超过很多倍。多,除了上面第15.4节提到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