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何谓文言
至。今来扬州作贵人,动转不得。路行开车幔,小人辄言不可。
闭置车中,如三日新妇。遭此邑邑,使人无气。(梁书·曹景宗传)
像这样的文字,我们看了,印象会是半文半白,不文不白,也就是算文言算白话都有困难。但是,文言和白话终归是不同的语言,应该能够分作两个集团。分,要有标准,或说是,所分的类都应该有明确的定义。关于定义,白话的容易,是已经有文言的时候,照或基本上照当时口语写的文字。文言的不那么容易,因为不能单纯地靠有时间性的口语解决问题。
2.2文言难于定义
有不少事物,常常是看来清楚,一思就出现问题,再思就问题更多。文言就属于这类事物,它指什么,具有什么性质,好像都清清楚楚,可是想用一两句话说明它,也就是给它下个定义,却很不容易。不容易,是因为有些路看来可以通行,细想却又是布满荆棘。
2.2.1以脱离当时口语为标准有例外
最容易想到的一条路是“脱离口语”。这同“文言”一名的意义相合,文是文诌诌,是只见于文章,都表明它不同于口语。可是口语有时间性,以脱离口语为定义,我们必须先确定口语的时间性。一种最合情理的想法是指当时的口语。但这会碰到两个困难。其一,请看下面的文字:
(1)王曰:“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汝其曰,夏罪其如台。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尚书·汤誓》)
(2)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论语·为政》)两段都是记言,前一段,即使不全是商初的言,也总是周早期的言;后一段,即使不全是春秋末的言,也总是战国初的言。看语气,又都是描摹说话,不是作文章。这样,我们就有理由推断,这和当时的口语,即使未必合一,也总是很接近。如果我们以“脱离当时口语”为文言的定义,显然,我们只好说这两例的文字是白话。但这就必须放弃我们千百年来死抱住不放的旧看法——说这是文言。任何人都知道,这是做不到的。其结果就是,我们不能不承认,有的文言并不脱离当时的口语。有人也许会说,这样定义即使有少量例外,但大体上是对的。情况也确是这样,因为在我们的文献库存里,中古以前,不脱离当时口语的实在是凤毛麟角。不过我们这里是说定义,定义的内容要无往而不适用,只是“大体上”,容许例外,那就不成其为定义。其二,假定我们为了维护定义的完美性,连千百年来死抱住不放的旧看法(即说《尚书》之类是文言)也放弃,那就还有个困难,也不容易克服,就是,给古白话和文言在时间上划个界限。例如说不是文言,也是记言体的《孟子》呢?这里最麻烦的是,我们只知道,书面上的文字,从商周下传,同口语的距离逐渐由近而远,而不能确切知道,某一时期(如写《左传》的时候)远到什么程度,以及远到什么强度才可以算作文白分家。不能确知,这个脱离当时口语的定义就苦于是尺而有时(如战国时期)量不准。
2.2.2以不同于现代语为标准有例外
近年来,我们常常把文言和现代语看作对立的两种语言;有时用带点学术味道的名称,现代汉语——古代汉语,那对立性就更为明显。这样对立并举,意思大概是,现代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