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3
活在一个类似大批发市场或交易所的社会里。这的确也是商业时代令人厌恶的一面。
人为谋生而勇,只要不犯法,不害人,其实是可敬的。
商业的利己原则往往是与社会和人心的情理原则背道而驰的。它有时伤害社会和人心的情理原则,确实像流氓强奸少女一样。
在全世界,卖淫、走私、贩毒、色情业的方兴未艾,文化的色情化,贿路的丑闻,无不与商业瓜葛甚密。十之八九,是在合法经商的招牌之下进行的。
商业这支“玫瑰”,对于与之久违了的中国人预言,却未免太是光怪陆离、杂乱无章、浮华丽又浮躁了。它使人欲膨胀,人心贪婪。它使腐败现象如同倒片机将蝴蝶变成毛毛虫的令人厌恶的过程放映给人看。它使一小部分人那么不可思议地暴发。使他们中某些人暴发之后为富不仁……
谁若问普遍的中国人——我们是否应该将商业时代这看起来总有点儿离经叛道的“新娘子”再一次逐出国门?
普遍的中国人寻思一下,大约会宽容地这样回答:让“她”留下吧!世上哪有没毛病的“媳妇”,我们日后慢慢调教“她”吧。
这么想和这么说,都无疑意昧着一个民族的成熟。
而这一种成熟,又完全可以认为,是对商业时代改变了太理想主义的期望。
中国是一个动辄容易陷人理想主义思维怪圈的民族。
而西方人却早就对商业时代的本质有所洞察了。
一切有关商业的法规、法令,都是为了更好地驾驭它,使它更大限度地造福于社会的“鞍蹬”和“缰辔”。同时也是不断激励它按照社会福利的总目标奋进的“马刺”。优秀的骑手和坐骑之间,常常达到一种“合二为一”似的最佳境界。这也是国家和商业时代之间的最佳境界。
健康的、成熟的商业时代的基本特征应该是——普遍的人们为了挣到使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的钱其实并不太难;某些人企图挣比这更多的钱其实很不容易。
商业时代的一切负面弊端,只有通过商业的进一步发展才能疗治。这一点是定过来了的国家向我们证实了的。好比一个在冰天雪地中决定何去何从的人,思考必须变得极为简单——哪里升起着炊烟哪里就是继续前行的方向。
而商业的炊烟,一向袅袅升起在时代的前面。
商业不在其后插路标。
它不但一向一往无前,而且总是随身带走火种。你需要火,那么就只有跟随它。
商业其实从来不仅是人类的表象活动,也不仅是由它影响着人类的意识形态。它本身便是一种最悠久的最实际的意识形态的变种。
它使政治像经济。
它使外交像外贸。
它使经济学像发财经。
它使我们几乎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有一半儿像商人。
它使商人像马克·吐温说的那一种人——“如果金钱在向我招手,那么无论是《圣经》、地狱,还是我母亲,都决不可能使我转回身去。”
它使道德观念代代嬗变。
它使人文原则更弦易张。
它给一切艺术随心所欲地标价。不管是最古典的还是最现代的,最俗的还是最雅的。
它使法绕着它转。今天为它修正一款,明天为它增加一条。以至于法典最厚的美国,律师们唱叹当律师太难了。
它殷勤地为我们服务,甚至周到至于方百计净化我们每天所吸的空气和每天所饮的水的地步,但同时一点儿也不害躁地向我们伸手要钱。
你不需要几万元一套的马桶,但是有别人需要。有需要便有利润,于是商便合法地生产之……
你不需要全金的水龙头,但是有别人需要。有需要便有利润,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