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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1)
贞洁的事。她笑了,所有的女人也都笑了。“特丽莎对人耍撤尿、要放屁的想法都不甘心承认呢,”她说。特丽莎脸红了,可她母亲还不罢休,“那有什么可怕的呢?”并以一个响屁回答了她自己提出的问题。所有的女人又笑起来。

    特丽莎的母亲响亮地擤鼻子,跟人们公开谈她的性生活,并且洋洋得意地展示她的假牙。她可以技艺纯熟地用舌头把那些假牙顶出来。如果嘴笑得太开,上排牙齿会落在下排牙齿上。诸如此类,给她的脸增添了一种凶狠的表情。

    她的行为仅具有唯一的标示:抛弃青春和美丽。在九个求婚者跪在她周围的日子里,她聪明地保护着自己的裸身,这样做似乎是想努力表明她的身体在贞操方面的价值。现在,她不仅是失去了贞操,而且已经猛烈击碎了它,并张张扬扬地用新的不贞给今昔生活划一条界线,宣称青春与美丽被人们过分高估,其实毫无价值。

    依我看来,特丽莎只是她母亲这种标示的继续,她母亲正是这样来抛弃了自己小美人的生活,抛在身后远远的。

    (如果说特丽莎有些神经质的动作,姿态缺乏某种自然的优雅,我们是不会惊讶的。她母亲傲慢、粗野、自毁自虐的举止给她打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特丽莎的母亲要求公正。她想看见罪行遭到惩处清算。这就是她坚持让女儿伴着她留在那无贞洁世界里的原因。在那里,青春与美丽一文不值,世界不过是肉体巨大的集中营,人人都差不多,灵魂是看不见的。

    现在我们比较能理解了,为什么特丽莎久久凝视和不时瞥视镜子,并有一种犯禁负疚的感觉。她是在与母亲作战,是在期待着找到一个与别人不同的躯体,期待自己脸上显示出从最底层释放出来的水手一样的灵魂。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她的灵魂——那悲伤、怯懦、自我封闭的心灵——隐藏在身体内的底层,羞于显露自己。

    于是,那一天她初识托马斯,在餐馆的醉鬼们当中曲折穿行,她的躯体被盘中的啤酒沉沉地垂压,她的灵魂在胃或胰腺的什么位置。后来,托马斯叫她,那声叫唤的意义太大了,因为呼唤者既不知道她母亲,也不知道那帮醉鬼,对他们日复一日单调的猥亵脏话也一无所知。他的上流身分使他超凡出众。

    另外,还有些事也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的桌子上放着一本打开了的书。这个店子从未有人把书打开放在桌上。在特丽莎的眼里,那些书是友谊默契的象征。她也爱读书,她只有一件武器来与这个包围着她的恶浊世界相对抗:从市图书馆借来的书,首先又是小说。她读了大量小说,从菲尔丁到托马斯.曼。这些书不仅提供了一种能使她摆脱无聊生活的虚幻可能性,作为一种物体,它们还有着另一种意义:她喜欢腋下夹一本书在街上走。这与一百年前花花公子们的华美手杖一样有意义,使她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把书比作公子们的华美手杖还不很准确。手杖不但使主人区别于其他人,还使它的主人新派、时鬃。书使特丽莎与众不同,却是过时的时尚了。当然,她还太年轻,看不到她在别人眼里的老时鬃意昧。她居然认为年轻人走路时戴着个收音机耳机实在傻气,未曾想到那才是新派。)

    所以,那个唤她的人是陌生者同时又是个与她有友谊默契的人。他唤她的声音是和善的,于是,特丽莎感到她的灵魂从血管里和毛孔里冲出体外,向他展示开来。

    托马期从苏黎世回到布拉格后,开始想到他与特丽莎的结识只不过是六个极其偶然机遇的结果,总觉得有些不安。

    事实上,难道不是一件必然的偶然所带来的事件,才更见意义重大和值得注意么?

    机遇,只有机遇才给我们启示。那些出自必然的事情,可以预期的事情,日日重复的事情,总是无言无语,只有机遇能劝我的说话。我们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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