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突然哭了起来。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哭,可我的确哭了起来。“不,你不是小偷,”我说。
“你只是偷走了五块——”“住嘴,”老毛里斯说着,推了我一把。
“别理他,随,”孙妮说。“走吧,酶。咱们拿到了他欠我的钱。咱们走吧,嗨。”
“我来啦,”老毛里斯说,可他没动窝儿。
“我要你来,毛里斯,嗨。别理他。”
“是谁在出口伤人?”他说,装出极天真的样子,接着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裤上弹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对他说他是个混帐下流的窝囊废。
“你说什么?”他说。他把手圈在耳后,象是个聋子似的。“你说什么?我是什么?”
我还在哭。我是他妈的那么生气,那么紧张。
“你是个下流的窝囊废,”我说。“你是个向人勒索的混帐窝囊废,再过两年,你就会成一个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讨一毛钱喝咖啡。你那件肮脏破烂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还要——”我话没说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没想躲避。我只觉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并没给打昏过去,因为我还记得自己怎样从地板上目送他们两个一起走出房间,还随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