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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是一个出色的学生,如果我可以自己这么说的话。我在圣迈克尔学院连续4年名列前茅。我在动物学系拿到了所有学生奖。我在宗教学系没有拿到奖,这只是因为这个系不设学生奖(我们都知道宗教研究的奖赏不掌握在凡人手里)。要不是因为―个脖子粗得像树干,脾气好得让人受不了,因为吃牛肉而面色红润的小伙子,我就拿到总督学术奖章了,这是多伦多大学颁给本科生的最高奖,很多杰出的加拿大人都得过这个奖。

    我仍然因为这次受冷落而感到有点儿难过。当你在生活中经历了很多痛苦折磨之后,每一次新的痛苦都既令人无法忍受又让人感到微不足道。我的生命就像欧洲艺术中使人想到死亡的绘画:我身边总有一只龇牙咧嘴的骷髅,提醒我人类的野心是多么愚蠢。我嘲笑这只骷髅。我看着它,说:“你找错人了。也许你不相信生命,而我却不相信死亡。走开!”骷髅窃笑一声,靠得更近了。但这并不让我感到惊讶。死亡如此紧紧地跟随着生命,并不是因为生理需要,而是因为嫉妒。生命太美了,死亡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充满了嫉妒心和占有欲的爱,它紧紧抓住所能抓到的一切。但是生命轻盈地跃过死亡,只失去了一两样不重要的东西。沮丧只是云朵飘过时投下的阴影,很快便消失了。那个面色红润的小伙子也得到了罗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的首肯。我爱他,我希望他在牛津能有丰富的经历。如果财富女神有一天对我大加垂青,那么牛津是我转到来世之前想去的第五座城市,前四座是麦加、瓦拉纳西、耶路撒冷和巴黎。

    对于我的上班生活,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想说领带就是一个套索,虽然是倒过来的,但还是能吊死人,如果他不小心的话。

    我爱加拿大。我想念印度炎热的天气,那里的食物,墙上的四脚蛇,银幕上的音乐剧,大街上闲逛的牛群,呱呱叫的乌鸦,甚至关于斗蟋蟀的闲话,但是我爱加拿大。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这里太冷了,让人无法拥有良好的判断力,住在这里的人富有同情心,头脑聪明,留着糟糕的发式。不管怎样,本地治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回家的东西了。

    理查德·帕克仍然和我在一起。我一直没有忘记他。我敢说自己想他吗?我敢这么说。我想他。我仍然在梦里见到他。大多是歷梦,但却是带着爱的气息的噩梦。这就是人心的奇怪之处。我仍然无法理解他怎么能如此随便地抛下我,不用任何方式说再见,甚至不回头看一眼。那种痛就像一把利斧在砍我的心。

    墨西哥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对我好极了。病人也是。癌症病人或是因车祸受伤的人一旦听说我的故事,就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或是摇着轮椅过来看我,他们的家人也来了,尽管他们都不会说英语,而我也不会说西班牙语。他们对我笑,握我的手,拍我的头,把送给我的食物和衣服放在我床上。他们令我感动得无法控制自己,爆发出一阵阵大笑,一阵阵大哭。

    几天后我就能站起来了,甚至能走上两三步,尽管我仍感到恶心、头晕、浑身乏力。验血结果表明我贫血,钠水平非常高,而钾水平却很低。我的体内有积液,腿肿得厉害。我看上去就像被移植了一双大象腿。我的小便是接近棕色的很深的暗黄色。大约一个星期以后,我能正常走动了,而且还能穿上鞋,如果不系鞋带的话。我皮肤上的伤痊愈了,但肩上和背上还有疤。

    我第一次拧开水龙头的时候,哗哗哗喷涌而出的大量的水让我吓了一大跳,我变得慌乱起来,两腿一软,晕在了护士怀里。

    我第一次去加拿大的一家印度餐馆,是用手指拿东西吃。侍者用批评的眼光看着我说:“你是刚下船的吧?”我的脸色变得苍白。一秒钟之前我的手指还是先于嘴巴品尝食物的味蕾,现在在他的注视下却变得肮脏,像罪犯被逮个正着一样僵住了。我不敢去舔手指。我带着负罪感在餐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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