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的重心
estant etina-tion),一样有个人主义的趋向,因为天主教徒过去崇信带有集体性格之良心,经过宗教改革以后,已代之以匹夫匹妇个人为主义之良心。自此也不能全恃寺院修道作为获救的阶梯,各人之生计行业仍不能与信仰无关。路德尚只消极的以各尽所能乃系上天谛命。加尔文则鼓励各信徒设想本身已被选拔获救,于是事业上的成功乃系得到恩惠之象征,因之更积极进取。另一方面韦伯也根据富兰克林及英国非国教(non-comformist)牧师巴克斯特(Ricer)的言行证实英美资本主义之兴起与清教徒之间有密切关系。中国读者特别有兴趣的则是韦伯在他的《宗教社会学论文集》里有一卷专论中国不能产生资本主义的原因。他述及中国社会受儒家统治,只有父系的官僚组织,缺乏有法律保障的社会结构。下层的组织既靠父系权威(patriarcy)的氏族(sib)作主,科举制度又将一切名利交付文人,使其他各种行业缺乏适当的诱导力量。道教则被中国社会看作一种魔术,它本身也逐渐减轻入世的行动。佛教在中国也同样被排斥。韦伯指出佛教因对女人情绪有特别感召的力量,以致成为宫闱之中被重视之信条,经常有宦官为其赞助人,而缺乏领导社会之力量。
韦伯引用中国资料常有错误及误解之处,可是整体来说,他这种比较式的观察尚称得体。他批评中国旧社会教条森严无法活用的地方,通常一针见血。但韦伯只是一个社会学家,其作品可视为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的论文,一般心理上的分析细腻,很适合用为评议文艺和美术的根据,而用以解释人类的某种经济行为有如资本主义者,则不免流于用抽象的论断来衡量具体的事物,当中的联系,只在或有或无之间,读者纵无从驳斥其非,却也很难完全相信。
十六七世纪以荷兰及英国为首的西欧国家,趁着宗教改革之发难,将封建制度的残余社会力量一扫而光,代之以新社会的国家组织与经济体系。这种组织与体系,以“资本主义”称之。其中又以加尔文教派为盛,并以其战斗力量与旧有力量周旋。所以历史上提到“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必有其互相衔接之处。但是若以为两者之间的联系即可概括全部除旧布新的运动,或可以推测以后社会新组织的全貌,则不免过度将问题简化。
资本主义首先出现于威尼斯时并无新教渗入。以后相继推及于法国及比利时,这些国家至今皈依天主教。荷兰独立战争之领导者“威廉寡言”(illiam t)原奉天主教,在革命过程中先入路德教派,后又改信加尔文派(详第三章),所以到底是新教伦理发生了领导的力量?抑或它不过是革命战争中被利用而为一种工具?这种种问题,就使韦伯的理论发生了罅隙。
韦伯也体会到新教伦理不能凭空存在。资本主义能推行,法治的维持为首要工作,若无法治,则商业资本即无法预为筹谋,无从计算,亦即不能发生一个现代经济的体系。可是作者亦以为现代商业法律也是由新教思想体系孕育而成,则不免张冠李戴。事实上现代商法虽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的根源上,但主要的仍是在中世纪经由意大利的自由城市实用而产生。要等到西欧各国商业展开,法治基础成熟,逐渐抄袭沿用。是故民法、商法和法治理论并不会因某种精神而产生,却会因物质生活的推广而增进。由此也可以看出韦伯等过度强调理想主义的弊病。
韦伯亦了解他自己的理论施用起来必有限度。他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基于新教伦理即使在金钱堆中仍有硬干苦干,顶天立地,道德升华的观感。在他看来只有如是才算合理(rational)。他也提到:“当然这种观念不仅曾在资本主义之条件下存在。我们也可以在资本主义发生之前追溯到它的根源。我们更不能说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