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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苏黎世警察局犯罪小组的首席检察官奥托·施米德坐在办公桌后,他闭上双眼,企图借着瑜珈式的气功深呼吸来平息满腔的怒火。

    警察人员在侦办过程中有许多不成文的基本守则。对于这些行事基本要点,警界人士将之视为理所当然,就像人需要吃喝拉撒才能活下去的道理一样。

    举个例子来说,当一件攸关人命的案件发生时,侦探员所要做的第一件事——他所采取的行动是显而易见,完全可以理解的;他必须先把行动制成计划表再付诸行动,绝不可画蛇添足——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现场勘查。这是最最基本不过的事。然而,摆在奥托·施米德面前的那份调查报告却全然违反了这个原则。

    这份报告是马克斯·霍尔农警官写的。他早该料到是他写的。

    奥托·施米德愤怒的想着:

    早知如此,还有什么好诧异的呢?

    霍尔农警官是施米德检察官的跟班、他的左右手、他的——施米德检察官是的忠实读者,也是一书的崇拜者,自然也得学习书中那位船长的行径,有个能干的助手相伴——他的白鲸莫比·迪克。

    奥托·施米德深深吸了一口气,再徐徐吐出来。如此一来,他在阅读霍尔农警官的调查报告时就不会那么痛苦了。以下就是那份调查报告。

    内容——位于洛氏企业总部行政大楼内的电梯操控盘失控事件电话报案记录

    内容——洛氏企业总部行政大楼电梯事故第二次电话报案记录

    本人马克斯·霍尔农于凌晨一点三十五分开始展开调查。洛氏企业总部行政大楼的管理员,告知本人负责兴建本栋大楼的总工程师姓名。

    凌晨两点三十分,本人与前述总工程师会面。当时他正在“拉普斯”庆祝他的生日。他告诉我装设那部出事电梯负责人的姓名。他名叫鲁道夫·沙兹。

    凌晨三点十五分,本人打电话与鲁道夫·沙兹先生联络,并向他索取电梯的配置图。同时,我也向他索取主要的预算表、初审时及最终的预算额,以及电梯设备实际建筑费用。另外,本人亦取得了所有的机械零件、电子零件费用明细表。

    看到这里,施米德检察官的右颊又不自觉地抽动起来。他一连作了几次深呼吸,才能继续往下看。

    清晨六点十五分。上述明细表由沙兹太太亲自送达警局总部。经过本人详阅之后,对于这些预算明细表的内容感到相当满意;其原因如下:

    一、电梯零件所采用的全都是高级品;

    二、电梯装配厂商的声誉甚佳,所雇用的人员素质极高。因此,人为疏失原因得以排除;

    三、电梯内的安全设施相当周全;

    四、由以上各点得知,此次案件绝非意外。

    附注:由于本人以电话进行调查时均在深夜及清晨时分;因此,您或许会接到几通抗议电话,抱怨属下扰人清梦。

    施米德检察官终于按捺不住,粗鲁地把这份调查报告甩到桌上。

    “真是岂有此理!什么扰人清梦!”

    施米德检察官气呼呼地破口大骂。

    光是应付官方的诘问和指责,就已经花掉他一个早上的时间了。那家伙以为他是谁呀?盖世太保吗?他一定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才敢对信誉卓越的建筑公司董事长颐指气使,甚至还要求人家三更半夜送预算表给他。他居然敢怀疑鲁道夫·沙兹的公司会做假!真是太不知轻重了。混账家伙!施米德检察官已经快气疯了。

    这些都还不算什么。真正让人为之气急的——叫人莫名所以的——就是马克斯·霍尔农警官居然在案发十四小时之后才到达命案现场!等他到达现场,罹难者的尸体早都被移动、辨识,甚至还验过尸了!超过半打以上的警官已经抵达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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