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星期二
会知道的。我打开电脑,它在书桌下被激活了,过了一会儿屏幕亮了起来。从屏幕旁的音箱传出一阵音乐,接着出现了一个图像。一张本和我的照片,两人都在笑。一个对话框正好穿过我们的脸。用户名,上面说。下面还有一个对话框。密码。
刚刚看到的幻觉里我在盲打,我的手指仿佛本能地在键盘上跳跃。我把闪烁的光标定在标着“用户名”的对话框里,双手放在键盘上。是真的吗?我学过打字?我把手指放在凸起的字母上。它们毫不费力地移动着,我的小手指在寻找它们所属的按键,其他手指各自就位。我闭上眼睛不假思索地开始打字,只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和塑料键盘的咔哒声。打完以后我看着自己的成果,看着对话框里的东西。我原本以为会见到些瞎话,但看到的东西吓了我一跳。
那只灵巧的棕色狐狸从懒惰的狗身上一跃而过。
我盯着屏幕。是真的,我可以盲打。也许我在幻觉中看到的不是想象,而是回忆。
也许我真的写过一本小说。
我跑进了卧室。这说不通。有那么一会儿我几乎无比确信自己快要疯了。那部小说似乎存在,同时又似乎不存在;似乎是真的,又像是完全出于想象。我一点儿也想不起它,想不起情节和人物,甚至想不起为什么会取那么一个书名,但它仍然感觉真实,好像它在我的体内如同心脏一样跳动着。
可是为什么本没有告诉我?没有留下一本摆在房间里?我想象它藏在房子里,用绵纸包着藏在顶楼或地窖的一个盒子里。为什么?
我有了一个解释。本早就告诉我我做过秘书。也许这正是为什么我可以打字的原因:只可能是这个理由。
我从包里取出手机,也不管是哪一个,甚至都不太关心是打给了谁。我的丈夫还是我的医生?两人对我来说似乎都同样陌生。我啪地打开手机翻阅菜单,在发现一个认识的名字后按下了呼叫键。
“纳什医生?”有人接起电话,我说,“我是克丽丝。”他开始说话,但我打断了他。“听着,我曾经写过什么东西吗?”
“你说什么?”他说。他听起来很困惑,一时间我有种感觉:我犯了很可怕的错。我不知道他甚至是不是清楚我是谁,但接着他说:“克丽丝?”
我把刚才的话又说了一遍:“我刚刚想起了什么。我在写东西,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我想是我刚刚认识本的时候。一本小说。我写过一本小说吗?”
他似乎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一本小说?”
“是的。”我说,“我似乎记得想当一个作家,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只是想知道我是不是写过什么东西。本告诉我我是个秘书,但我只是在想——”
“他没有告诉你吗?”接着他说,“你失去记忆的时候正在写你的第二本书。你的第一本书已经出版了,是一次成功的尝试。我很难说是一本畅销书,但它肯定是成功的。”
那些话互相碰撞着。一本小说。一次成功的出版。是真的,我的记忆是真实的。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怎么想。
我挂了电话,来到楼上写日志。
床边的钟显示是晚上10点半。我猜本马上会来睡觉,但我仍然坐在床边,写日志。晚饭后我跟他谈了谈。下午我很烦躁,不停地从一间屋走到另一间,仿佛第一次见到一般打量所有的东西,同时猜想他为什么不放过这个小小的成功,为什么会如此彻底地消除所有的证据?这件事说不过去。他是感到丢脸吗?或者尴尬?我是不是写了他、写了我们在一起的生活?还是因为别的更糟糕的原因?一些我现在还看不出来的阴暗的东西?
他到家之前我已经下定决心要直接质问他,可是现在呢?现在似乎不可能。那样做感觉像是我在指责他撒谎。
我尽量换上一副随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