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钱可通天,财可使鬼
野猪林,多少英雄在此命丧黄泉,多少豪杰在此黯然销魂,多少冤屈性命成为孤魂野鬼。
陆、董、薛三人离开酒店,各自分手,董薛二人将良心交给陆谦,将金子送回家中。
他们取了包裹,拿了水火棍,监押林冲上路。
第一天还算好,因为出来晚,走了三十多里路天色已晚,就在客店里歇了一宿。
次后三两日,天气酷热,林冲的棒伤复发了,路上走一步挨一步,走不动,二位公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开始折磨林冲。晚间投宿村中客店,林冲不等公人开口,赶紧去包裹里取些碎银两,央求店小二买酒买肉,安排盘馔,请两个公人坐了吃。
要知道他请的这两个人,是一路上折磨他蹂践他,不把他当人的人!金圣叹在此句下批曰:可怜。是很可怜。但是,一个堂堂正正的汉子,为何老是这样低三下四?老是这样低三下四,不也可厌?不也让人觉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武松在杀嫂之后解送孟州的时候,也有两个公人相送,武松也是“包里内有的是金银,但过村坊铺店,便买酒买肉,和他两个公人吃”,但是,这是有前提的,这前提是:“那两个公人,知道武松是个好汉,一路只是小心服侍他,不敢轻慢他些个。”武松的那两个公人,有恭敬心,有同情心,知道尊敬武松这样的好汉,同情武松这样的遭遇,所以,武松才这样对待他们。
而林冲,遭遇比武松更惨,但是这两个公人,毫无同情心,毫无是非心,一路上一直在折磨他,凌辱他,不把他当人。对这样的奸邪小人,林冲也是曲意逢迎,这怎不令人郁闷!
他这样低三下四低声下气,一意讨好,讨来了什么呢?
董薛二人使个眼色,添了些酒,把林冲灌醉了,然后骗林冲洗脚,打来开水,把林冲的脚按在开水盆里,烫伤了林冲的脚。并乘林冲不注意,把他的旧草鞋扔了。
第二天早晨,林冲脚上都是燎浆泡,却找不到鞋了。董超假慈悲,给了他一双麻编的新草鞋。新草鞋磨脚,林冲走不到三二里,脚上的泡就被新草鞋磨破了,鲜血淋漓,走不动,声唤不已。
薛霸骂道:“走便快走!不走便大棍搠将起来!”非常恶毒。
董超又假意来扶林冲,又强忍着走了四五里,真正走不动了。却见前面烟笼雾锁,一座猛恶林子——有名的野猪林到了。
两个公人假意要歇一歇,睡一觉再走。刚刚睡下,却又一惊一乍跳将起来,说怕林冲乘他们睡着跑了。
林冲道:“小人是个好汉,官司既已吃了,一世也不走。”
薛霸道:“那里信得你说?要我们心稳,须得缚一缚。”
林冲说:“上下要缚便缚,小人敢道怎的?”
这完全是一副奴才声口,完全是一副讨好声口,毫无骨气!
他的前提还是:我是罪犯,你们是防送公人,你们拥有支配我的权力,所以,你们对我做什么,我都没有意见,而且心甘情愿,毫无怨言!
你看,还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当然,他也要通过尽量做得谦恭,尽量做得卑贱,尽量做得巴结,来换得他们的一丝宽待,一丝同情,一丝可怜,使自己遭受的痛苦有些减轻。
但是,正像我们看到的,越是这样没骨气,越是这样乞怜,林冲越是让对方瞧不起,越是遭来对方的更加严厉的侮辱和损害!换来的是这两个奸邪小人有恃无恐、日甚一日的虐待,直至虐待得他气息奄奄,毫无反抗之力。
薛霸腰里解下绳子来,把林冲连手带脚和枷紧紧绑在树上。——绳子早就准备好了。
你看,两个小人,几乎不用什么计谋,就已经彻底制服了林冲!
而林冲是何等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