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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死记录的证件。在他回家途中,先到劳工部的一个办事处索取了一张空白的护照申请单,又在玩具店里花了15先令买了一套玩具印字机,到邮局去买了一英镑邮汇。

    回到公寓,他用杜根的名字填了一张护照申请单,其中年龄和出生日期等都全部正确,而在身材和容貌等方面,则用他自己的。他写上了他自己的身材高度,和头发、眼珠的颜色。他在职业一栏里只填上了“商人”。他还填上了这个孩子的父母的全名,这是他在这孩子的出生登记上抄下来的。在证明人一栏里他填上了桑博恩·费修利的圣马尔科教区牧师詹姆士·埃尔德利。他那天早晨还和这位牧师说过话,在教堂大门外面一块牌子上,这位牧师还助人为乐地写上了他的全名和法学博士头衔。豺狼用一个钢笔尖蘸了淡淡的墨水,用细细的笔划伪造了这位牧师的签字。他用印字机伪造了一个印章,印文为“桑博恩·费修利的圣马尔科教区教堂”,端端正正地盖在牧师的姓名的旁边。他把出生登记证明、申请表和汇票寄到了小法兰西区的护照办公室,又把死亡证明毁掉。四天以后,当他正在看当天早晨的《费加罗报》时,崭新的护照寄到了他的专用地址。午饭后他去拿了回来。当天傍晚,他锁上了套间,开车到伦敦机场,用现款购买了去哥本哈根的机票,登上了飞机。在他的箱子的底层,有一个比一般杂志厚不了多少的夹层,除了极为彻底的搜查,几乎是看不出来的。在这夹层里,他放了2000英镑,这是他那天早些时候在霍尔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保险库里他租的私人文件箱里取出来的。

    他到哥本哈根旅行,是来去匆匆好像是做一桩买卖似的。他在离开卡斯特鲁普机场以前,就预订了第二天下午飞往布鲁塞尔的比利时航空公司班机的机票。在丹麦首都,买东西已经太晚了,因此他在孔根斯·尼托夫街的英格兰饭店住下,在七国饭店吃了一顿十分豪华的晚餐,在蒂沃利花园散步时和两个丹麦金发女郎略为调情一番,到半夜一点才上床睡觉。

    第二天,他到哥本哈根市中心的一家最有名的专营男子服装的商店里,买了一套灰色轻质的牧师服装,一双黑色皮鞋,一双袜子和一身内衣,三件带领的白衬衫。他所买的每样东西里面都有一小块丹麦制造商的标记。他并不需要三件白衬衫,买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要衬衫里面的标记,可以换到他在伦敦买的牧师衬衫和圆领上去。当时他假称自己是一个即将授任圣职的神学院学生。

    他最后的一项是购买一本书,内容是用丹麦文写的法国有名的礼拜堂和天主堂的书。他在狄沃丽公园湖畔的饭店里吃了一顿丰盛的冷食,然后搭乘3点15分的飞机去比利时的首都布鲁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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