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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室为一位客人查找他订购的戏票时,这个戴黑眼镜的人乘人不备悄悄地溜上了楼梯。

    一片两寸宽的云母片,是不可能打开47号房门的,因为锁比较紧。但是云母片加上有弹性的画家用的调色刀,就非常容易把弹簧锁的锁舌推回去。因为牧师下楼只是去吃午饭的,他把护照留下了,放在床头柜上。豺狼只花了30秒时间就从房里出来,而把旅行支票的夹子留下没有动。他希望不留下任何偷盗的痕迹,企图让当局认为丹麦人仅仅是不留心在某处遗失了自己的护照。后来证实确是这样认为的。在丹麦人还没有喝完他的咖啡以前,那个英国人已经走远了。

    丹麦人回来时并未注意到已经丢失了护照,一直到好几天以后的一个下午,他在房间里彻底寻找以后,才告诉旅馆经理,说他丢失了一张护照。经理也帮着在房间里寻找,后来他指出所有东西包括旅行支票夹子也原封未动,就用自己的见解劝告那位受惊的旅客,不要把警察请到旅馆来。他的护照很可能是他在外出时丢失的。这位丹麦人很和气,而且在国外人生地不熟,同意只怪他自己不小心。因此第二天他向丹麦总领事馆报告说他丢失了护照,就开了一张旅行通行证,用这张证件可以在伦敦停留两周,然后回到哥本哈根。回去之后,他就再不去想这件事了。在总领事馆的办事员签发旅行通行证时,填写了牧师的名字:佩尔·詹森。遗失护照存档,也没有再考虑有其他任何问题。那一天是7月14日。

    两天以后,从纽约州雪拉丘兹来的一个美国大学生,也经历了一次很相类似的丢失护照的事。他从纽约到达伦敦,在机场大楼里,他取出了他的护照以便在美国捷运公司外币兑换处兑换旅行支票。他换好支票后,把钱放进他的外套里面的袋内,又把装护照的小袋塞在一个小的手提包内。几分钟后,他想去找搬运工人时,曾把手提包放在地上。一会儿,手提包就不见了。起初他还责怪搬运工人,搬运工人把他带到泛美航空公司问讯处,那里又指点他去找附近的警察。后者带他到一个办公室,在那里他说明了他丢失手提包的经过。

    经过一番查找后,排除了这个手提包是由于某些人的疏忽而错拿的可能性,就作为一次故意的偷窃案件列在档案内。

    由于在公共场所扒手和小偷的活动频繁,当局向这位高个儿的美国年轻人表示抱歉和遗憾。而且告诉他机场管理人员已经十分注意到制止那些小偷从刚来的外国人那儿去偷提包。他痛痛快快地承认他的一个朋友有一次在纽约中央火车站也遇到一次相类似的被盗事件。

    作为一桩普通案件的报告,终于辗转到伦敦各区的警察局,并附有描述所遗失的手提包内容,小袋内还有钱钞和护照。报告及时列入档案。但10个星期以后,不论手提包或者里面的东西,都没有找到,也没有人再想起有过这次事件。

    这位美国大学生名叫马蒂·舒尔勃格,他无奈中只好前往位于格罗夫纳广场的美国领事馆,报告了他的护照被偷,并领到了旅行证明,这样他就可以和他的女友在苏格兰高地度过一个月的假期后再飞回美国。领事馆把遗失护照一事登记下来,报告了华盛顿的国务院,以后两个机构也把这件事淡忘了。

    来到伦敦机场那两幢接待海外来客的大楼里的外来旅客,他们在步出飞机走下舷梯时,究竟有多少个曾受到瞭望平台上望远镜的观察,那将永远是个秘密了。这两个丢失护照的人虽然年龄差别很大,却有些共同性。两人都身高6英尺左右,宽肩膀,细身材,他们都是蓝眼珠,并且在长相上跟那个跟踪并偷盗他们的、不引人注目的英国人相当近似。不相同的是:詹森牧师的年龄是48岁,灰色头发,阅读时戴金丝眼镜;马蒂·舒尔勃格只有25岁,栗色头发,一天到晚总戴着一副宽边眼镜。

    豺狼最后在南奥特莱街公寓里的写字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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