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逼上梁山
表面上看是公平的,但如果深入考察,就会发现其实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因为这样分配出来的席位,比例悬殊很大。弗吉尼亚可以分到16席,而像佐治亚这样的小邦则只有1席。弗吉尼亚挟16席之重,势必成为顶梁柱,形成令人生畏的军事方阵。那些只有1席2席的小邦,便只好频频投靠某个大邦,才能有点分量。那么,有人会问,佐治亚和弗吉尼亚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难道就公平?当然也不公平。所有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地图铺开,重新划分边界,分成13个等分。
佩特森接着发言。他指出:按比例分配席位就是要打击小邦的存在,因此小邦断然不能同意。何况无论把美利坚看作一个国家,还是一个联盟,这种主张都站不住脚。看作一个联盟,则各邦主权平等;看作一个国家,就应该把各邦都扔到一个炉子里,溶化以后再作平等的划分,那才叫公平呐!有人说大邦贡献大,所以应该拥有更多的投票权。这其实就像夫人要求比穷人更多表决权一样没有道理。比如张三的财产是李四的40倍,那么,张三是不是应该有40倍于李四的投票权呢?不错,富人纳税是比穷人多,但富人需要的保护也更多。同样,大邦也比小邦有更多的财产需要联邦保护,他们为什么不应该多做贡献?
最后,佩特森提到了威尔逊6月5日的发言。佩特森说,威尔逊先生曾经扬言,如果其他的邦同时拒绝,大邦之间必要时会自己联盟。好得很!如果他们愿意,那就让他们自己去联合吧!不过他们应该记住,他们没有权力强迫别的邦也联合,新泽西也决不按照现在这个方案联合。新泽西也许会被别人吞并,但他宁肯向一个君主投降,臣服于一个专制暴君,也不愿意落到被大邦摆布的命运。我佩特森不但要在这里反对这个方案,回到新泽西,也要尽一切力量击败它!
这下子威尔逊坐不住了。他马上解释说,他原来的意思,是万一邦联解体,某几个多数邦,或少数邦,会为了自己的安全联合起来,但他并不同意佩特森的说法。他说,佩特森先生说的对,分配席位的尺度是人而不是财产。富人不能比穷人多一点表决权。那么请问,难道宾夕法尼亚的公民和新泽西的公民不平等吗?难道需要150个宾夕法尼亚的公民,才能和50个新泽西的公民平衡?其实,每个人按其自然属性都有自己的主权。因此,所有人的权利都应该一律平等。如果小邦不愿意按照这一方案联盟,那么,宾夕法尼亚,还有其他一些邦,也不会按别的方案联合。倘若新泽西不愿意和他的主权分手,建立全国政府恐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这就几近翻脸了。因此,6月11日,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就出面来调解。富兰克林十分策略地说,他以极大的快乐看到,大家的辩论都很冷静,没有发脾气。如果不幸出现与此相反的情况,他希望只可一,不可再。各邦把我们派到这里来,是要我们相互商量,不是要我们彼此吵架。说什么观点已经固定,主意已经拿定,决不改变等等,既不能启发思维,又不能说服别人。我们极其需要的是和谐与联盟。如果每个人都更多地把自己看作全体的代表。俄如不是以某邦代言人自居,情况也许就会好得多。
至于席位问题,弗兰克林认为,议员的人数,应该与被代表的人数成比例。决定应该由邦的多数作出,而不是由少数作出。这与大邦会吞啮小邦的看法刚好相反。因为他看不出大邦吞啮小邦有什么好处。想当初,英格兰和苏格兰两个王国联盟的时候,苏格兰的爱国者也充满恐惧,害怕英格兰人多势众,自己在议会里会吃亏。然而,尽管苏格兰在上下两院都占劣势,我们却至今没有发现大不列颠议会作出任何歧视苏格兰的事情。相反,按照现在这种表决方式,反倒是小邦有权吞啮大邦。比方说,7个小邦各有3名议员,6个大邦各有6名议员。表面上看,是大邦人多(36:21)。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