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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不感兴趣,这种玩意儿在俄亥俄见多了;他们感兴趣、并把他们吓坏了的是时报广场,肮脏丑陋,街上的人充满了邪恶。这些旅游者人人佩戴着来纽约后第一天就买的“我爱纽约”的大红徽章,一个女士一把把徽章扯下来扔进了路旁的阴沟里。

    “我们走吧,这鬼地方。”她说。

    这群人转身朝第六大道走回去,远远离开这个灯红酒绿的世界。就在他们刚要转弯的一瞬间,他们听到远处轰隆一声巨响,旋即是沙沙起风的声音,接着一股强劲的空气挟带着垃圾、空酒瓶,甚至几辆象要飞起来的汽车,从第九至第六大道的尽头一眨眼席卷而来,这伙人出于动物本能,赶紧跑出第六大道,转过街头,尽管这样,第六大道上飞速而来的强劲气流几乎把他们给吹倒,他们抱着头蹲在角落里,只听见远处楼房倒榻和成千上万濒死的人的尖叫,不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他们刚刚走出了原子弹爆炸涉及的范围之外。他们是美国和平时期最大一场灾难中幸存的八个人。

    其中一人挣扎着站起来,并帮助其他人站稳。“操他妈的纽约,”他说,“我希望这些开车的都死光了。”

    第七到第八挤大道之间慢慢开动的一辆警车上坐着两个巡逻的年轻的警察,一个是意大利血统,一个是黑人。他们并不在乎阻塞在拥护的交通中,这是他们管区内最安全的地方,他们知道,在那些黑乎乎的小巷子里,他们能抓到一大帮小偷、抢劫犯或拉皮条的,这些人时时威胁着纽约街头和平的行人,但他们不想管这些犯罪活动,允许轻微的犯罪活动是纽约警察总局的一项政策。在纽约,那些不走运的人象是持有当局颁发的营业热照似的,可以堂而皇之地掠夺、抢劫那些丰衣足食、遵纪守法的市民,不管怎么说,有些人可以买得起价值五万美元的小轿车,光是车内的电子音响系统就值一千美元,而另一些人却连一顿饭钱都没有,或是连一根注射毒品用的消毒卫生的针管都买不起,这合理吗?那些腰缠万贯。

    酒足饭饱、心满意足的人,竟然连个枪或者匕首也不带就大摇大援地在纽约街头行走,难道他们可以随意欣赏这个大都市奇异的景色而不需要掏点腰包吗?在美国毕竟还有那么一点容易诱发的古老的革命精神和侠义心肠,法院、警察当局、声誉卓著的报纸纷纷出面为纽约街头的偷窃、抢劫、强奸乃至凶杀事件做出含蓄的袒护,甚至暗中使这些生意合法化,人道主义嘛,想想这个大都市里的穷人实在没有其他赖以谋生的手段,他们的一生让贫穷、没有价值的家庭生活、甚至可以说还有这个城市里的建筑,给弄得一塌糊涂,毫无希望可言,正如一位报纸专栏作家所指出的那样,纽约的全部犯罪活动应当完全归咎于那个可咒的房地产恶霸刘易斯·莫切,因为是他在这个城修建了数不清遮天蔽日的钢筋水泥大厦。

    两名警官看见布雷德。布克尔从时报广场酒吧出来,他们了解这小子,其中一个问另一个:“我们跟着他吗?”另一个说:“算了吧,别浪费时间,我们肯定能逮住他干那事,但他最终还会被放掉的。”

    他们看见布雷德的那个大块头的白种妓女和一个上钩的家伙走出来,沿着老路走向第九大道,“倒运鬼,”一个警官说,“他以为他交桃花运了,却不晓得要挨上一律。”另一个警官接茬儿道:“瞧他脑袋上起个大灯泡吧。”两个人乐不可支。

    他们的车仍然象蜗牛似的慢慢移动着,两名警察注视着街头的动静,已是半夜,快到换班巡逻的时间了,他们可不想扯进街头的什么事中。他们望着外边,街上有数不清的拉客的妓女,黑人毒品贩子胆大包天,大声嚷嚷着兜售他们的货色,抢劫的和掏腰包的在人群里推推擦澡,死皮赖脸地和行人搭讪,寻找下手的机会。坐在幽暗的警车里,望着灯火通明的大街,他们仿佛看到纽约所有的社会渣滓正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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