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三峡”与“敦刻尔克撤退”
执政的经济基础”等为借口,搞“国进民退”的“二次国有化”或者“再国有化”。权力与资本的结盟尽享改革的好处,同时也成了继续改革的拦路虎,使社会再次陷入被抛弃与被背叛的境遇。
谈到中国近三十年的成就,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关键在于改革开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变通性的体制和政策,解开了命令经济中行政命令的束缚,扩大了居民择业和创业的自由权利,使得原来被压抑的潜能得以发挥出来。但在市场制度发展起来以后,就必须对这类过渡性的制度作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否则就会带来种种消极的经济和社会后果。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更认为“只有还产于民,才能还富于民”。从交易公平的角度出发,上世纪五十年代全面国有化之时,政府曾向国民许诺:你把你的土地和财产都归公、给国家,这是你的付出,但你今后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小孩教育都由国家包了。那是一种对称的交易。如今,工作和生活责任回归了公民个人,国家基本不管了,而当年被国有化的私人财产和土地并没有还给公民,如此交易显然有失公平,更会留下祸患。
一个共识是,中国当下的转型最重要的是权力的转型,即如何完成政府从政治统治型和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社会管理型政府转变。所谓“权利”,对于一个身处转型期的社会而言,首先是“政治上还权”“经济上还利”。
社会比国家古老
人类历史也是一部财产观念史,也是一部社会成长史。和贸易一样,社会比国家古老。
有人认为,社会不过是国家的附庸。用黑格尔的话说是社会“必须以国家为前提”。无疑,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一直奉行的便是国家高于社会、国家压倒社会的体制,以至于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化,社会生活高度政治化,观念压倒实体,政治放逐生活。
强国家―弱社会形态主宰了中国历史,在中国传统权力体系中,不存在社会独立于国家之外,并获得不受国家干预的自主权利的观念和理论。一代君王君临天下时,王权必定淹没社会。与此同时,在国家控制一切的全能主义时期,国家与社会高度同构的本质是国家吞并社会,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人民当家做主”被异化为“国家为人民当家做主”。
然而,从更古远的历史来看,人是一种社会存在,而非国家存在。如果国家注定像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会有朝一日消失,那么国家就不过是人类发展历程中的一段插曲或一个权宜之计。事实上,今天的欧盟建设已经开始了对国家的解构,同样,诸如人类社会、国际社会等词汇也表明社会与人类有着更加天然的亲近性。
在里哈耶克谈到,在古希腊,斯巴达人是最强烈反对商业革命的人,“他们不承认个人财产,反而允许甚至鼓励偷窃”。而在深深卷入商业利益的元老院成员的统治下,罗马为世界提供了建立在个人财产绝对观念上的私法楷模。只是在罗马的中央政府日益取消了创业自由之后,社会自我扩展的秩序才开始衰弱并最终导致崩溃。
这一现象说明,如果政府不以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为自己的首要目标,甚至逆势而为接管公民日常生活的权利,则不太可能发展出先进的文明,因为在此条件下社会的发展注定会被“强大的”政府所中断。今天我们知道,近现代历史上“政治全盘设计社会”所导致的种种悲剧,不过是启蒙运动后全能理性的幻灭。用哈耶克的话来说就是,一切打算对整个社会实行计划的企图,无论是出于怎样一种高尚的动机,在它的背后都写着一种“致命的自负”。
所以,“对经济史的了解越多,就越会发现,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国家的建立构成了早期文明发展的顶峰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由于我们对有组织的政府的所作所为的了解,必然大大多于个人之间自发的合作所成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