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讲 最“牛”散户的背后
拿出你的研究报告,这才可以证明清白。这就产生一个后果,这些基金经理在美国基本上都做基础研究,因为怕被抓。你既然做了基础研究,既然是股票价值被低估了,那你买了之后就不能马上卖,必须得做长期投资,这逼得你不得不做长期投资。
国外投资人搞基础研究,不是他想这么做,而是为了应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这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辩方举证的要求,他只能这么做。在香港他当然不会这么做了,因为香港没有这个法条,所以美国人到了香港做内幕交易、操纵股价……什么都搞,而且手段很高。我们这个QFII,本来是想引进这些国外投资人,希望他们到中国以后,也能够像在美国一样,做长期投资,做基础研究。但我告诉你,根本不可能。今天中国没有这种法律,他绝对不会这么做。他去做庄家多好啊!QFII就是引进这些更厉害的庄家到中国来,股民们又要遭殃了,这就是结论。
打击内幕交易要依靠法律,而全球范围内的打击内幕交易是20世纪90年代才出现的。20世纪80年代末,华尔街内幕交易丑闻震惊全世界,年轻白领戴上手铐从办公室里被带走,这成为一代人的记忆。随即,欧盟强制要求其成员国制定更为严厉的禁止内幕交易的法律。1998年,马来西亚、印度、越南、埃及和荷兰等国家纷纷宣布强化对内幕交易的监管。2007年5月,中国证监会认定天山股份副总经理陈建良违规从亊内幕交易活动,对其罚款20万元,5年市场禁入。这是中国证监会查处首例内幕交易案,而如何界定内幕交易也成为当下讨论的热点。
四、利用“有罪推定”监管内幕交易
那么抓内幕交易怎么抓?这个特有意思。我还记得一个案子,是一个香港人犯的。1997年底,这个香港人听到了美国万豪酒店将被收购的消息,所以在1998年1月初,他跑到美国去收购了很多股票。到了1月3日下午,公司突然宣布了好消息,这家公司股价大涨。他由于事先买进万豪酒店的股票,所以赚了1亿多美金。
你说怎么抓?放在我们内地不会抓,因为你根本不懂监管。但我告诉你美国怎么抓:第3天,美国法警来了,先没收护照。接着传票来了,6月份送上美国法庭,以内幕交易罪起诉。那么下面的情节当然是我自己为了给你们做节目所虚构出来的。这位仁兄一定要去找律师,说自己买这支股票纯属运气好。我为什么会买呢?因为我跟我老婆没有吵架,心情好,而且纽约也没有下雪,心情更好,就去买了。谁晓得运气这么好,刚好碰到好消息云云。太牛了,最“牛”散户。
如果真的去查的话,你发现,他跟老婆真的没吵架,因为他老婆不在纽约,当然没吵架。第二,纽约也真的没有下雪,好像真的没有骗你,那他买股票不行吗?我告诉你,在中国可以,在美国不行。你知道律师会怎么给他讲吗?这位同志,你完全搞错了,在美国少来这一套。今天,你要证明你在买这些股票的时候不知道第二天有好消息宣布。你要把这个拿出来。同学们,他怎么证明?
我打个比方,现场来宾,同学们,如果让你证明一下你跟女朋友上个礼拜去看过电影,这个很好证明,你拿出电影票票根,或者我把电影剧情讲给你听,不就证明了?那么你们想想看,证明你上个礼拜没有看过电影,你怎么证明?难证得不得了,因为你随时随地都要有证人证明你没有看电影,很难。证明不出来是吧,那就是有罪,这就是美国。因此这位香港人没法证明他在买股票的时候不知道第二天股价会上涨。他证明不了。
证明不了就有罪,内幕交易罪。就这么简单。因此,和你们所学习的法律常识刚好相反,现场来宾大概学过法律吧,通常法律上都先假设你是清白的,除非检察官或者法院证明你有罪,你才是有罪。在证明你有罪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