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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序:孤独骑士的冒险旅程
    (本文作者为推理评论家)

    推理小说这个写作类型发展之初,有几项古典原则是不容被轻易踰越破坏的,例如必须讲究合乎逻辑的推理解谜、不能运用超能力杀人、不能以非科学方式行凶及破案等等,基本上是一种讲求理性与公平性的斗智游戏(是侦探和凶手,或读者和作者间的竞赛与对决),甚至因此订定了所谓“推理十诫”、“推理守则二十条”等书写原则,以维系其核心价值。

    但慢慢的,当作家关注的题材不再局限于密室杀人、凶手消失等不可能的犯罪上头,转而开始找寻当下社会正发生与被关切的犯罪事件时(真实世界的犯罪者可能从来不去想自密室逃脱这种麻烦事、动脑安排精细的不在场证明、设计细腻又繁琐的谋杀手段,只需捅一刀开一枪脚底抹油快跑就完结不是比较方便省事吗?),侦探性格也逐渐自天纵英明的福尔摩斯——一个过去被视为犯罪咨询者而非侦查者的贵族地位,逐步往平民的、劳力的、计件计酬也有死亡风险的私家侦探走去。如果要“把谋杀交回到有理由犯罪的人手中,而不仅仅只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那么我们可以合理的认为与要求,私家侦探就必须去挖掘犯罪的真相及理由,而不仅仅只是抓出一名(或以上)凶手出来而已,不是吗?

    自美国作家达许·汉密特(Dast)掀起推理小说的美国革命,开启冷硬派侦探小说的新纪元之后,七、八十年来无数作家延续其精神投入耕耘,使得这一类型中诞生了无数形象各异、风采迷人的私家侦探角色。冷硬私探们必须在黑暗的街头闯荡,和邪恶的罪犯周旋,冒着被毒打、痛揍、下药的生命危险,只为了达成委托人交付的任务,“为了讨生活,我卖我必须卖的”。他们自有一套道德规范和行事标准,饱经世事、见惯各种龌龊下流的现实与自私的人性,因而具备坚强的意志与冷酷爱讥嘲的个性。

    诚如美国冷硬派小说大师雷蒙·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在小说《谋杀巧艺》对私家侦探这号人物的一段文字描述:他是英雄,是一切。他必须是一个完整的人,一个普通人,然而是个不凡的人。他必须是——套句老掉牙的话——有荣誉感的人。他的荣誉感是出自直觉,出自必然,无须思考,无须言语。在他著名的《再见,吾爱》一书中,更透过其中一位迷人女性问硬汉私探:“人人都敲你的头,掐你脖子,揍你的下巴,灌你吗啡,但你仍旧不屈不挠,直到他们屈服为止,你为什么这么酷呢?”

    当这么样一个形象深被读者熟知的冷硬私探,离开现实来到奇幻世界时,又会呈现什么样的性情、能力与面貌?

    本书一开始所呈现的就是传统冷硬派侦探小说的氛围——身材高(身兆)的金发美女委托人、牙尖嘴利的落魄酗酒私探、位于廉价地段的破烂办公室、标准的第一人称叙事圪如果故事不是发生在那个诡异又迷人的异世界“夜侧”,还真会让人以为自己正在看的是一本冷硬派侦探小说。就连主角约翰·泰勒对自己的一番描述,也可发现此一类型角色自冷硬派私家侦探延续而来的精神:

    我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我走我自己的路,顾好自己的命,对于荣誉有我自己的一套标准,会搞成如今这个局面并非都是我的错。我自认是一名浪迹天涯的骑士,然而我解救的公主总在背后捅我,伴随我的长剑总在龙皮之前破碎,我一生追求的圣杯最后终究沦为威士忌酒瓶。

    自给自足的感觉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我不想依靠任何人。对于女人,我的运气向来不好,不过我必须承认那多半是我的错。尽管生活如此不堪,我依然倾向浪漫主义,拥有所有浪漫之人所必须面对的麻烦。

    某种程度上的穷困潦倒(老是睡在办公室,缴不出各种账单)、藉助酒精来麻痹自己(因为有太多事情不想记得)、生命中充满各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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