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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带短裤
    几年前一个夏天,我打算写本类似随笔系列的作品。那以前我从未动过写这类文章的念头。假如她不提起那件事——问我这样的事可否成为小说素材——我或许不会写这本书。在这个意义上,是她擦燃了火柴。

    但,从她擦燃火柴到火烧到我身上,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我身上的导火线中有一种距离十分之长,有时长得甚至超过我本身的行动规范和感情的平均寿命。这样,即使火勉强烧到我身上,也可能早已寻不出任何意味了。不过,这次起火总算控制在所限的时间内,结果我写了这篇文章。

    向我说起那件事的是妻过去的同学。学生时代她同我妻子并不怎么要好,只是三十岁过后在一个意外场合突然碰在一起,才开始交往密切的。我每每觉得对丈夫来说,再没有比妻的朋友更为奇妙的存在了。尽管如此,第一次见面之后,我就对她有了某种好感。作为女性,她长得相当高大,无论个头还是块头都可同我分庭抗礼。职业是电子琴教师,但工作以外大部分时间都用来游泳、打网球和滑雪,所以肌肉结实,总晒得那么漂亮。她对各种体育运动的热情几乎可以用发疯一词来形容。每个休息日,她跑完步便去附近的温水游泳池游一阵子,下午打两三个钟头网球,甚至还做有氧运动。我也算是相当喜欢运动的,但跟她比起来,无论质还是量都望尘莫及。

    不过,在这方面发疯决不意味她对各种各样的事物都表现出病态的、狭隘的、以至攻击性的态度。相反,她基本上性格温和,感情上也不强加于人,只不过她的肉体(大概是附于肉体的精神)如彗星般不间断地希求剧烈运动。

    不知是否由于这个缘故,她至今仍然独身。当然——因为她虽说躯体多少大些,但长相也还算好看——谈过几次恋爱,也给人求过婚,她本身也动过心思。然而一到真要结婚的阶段,其中必定出现意想不到的障碍,致使婚事告吹。

    “运气不好。”妻说。

    “是啊。”我也同意。

    但我又不完全同意妻的意见。诚然,人生的某一部分或许受制于命运,或许命运会如斑斑驳驳的阴影染暗我们的人生地表。可是纵使如此,如果其中仍有意志存在——仍有足以跑二十公里和游三十公里的顽强意志存在的话,我想大多数的风波都可以用临时爬梯来解决。依我的猜想,她所以不结婚,恐怕是由于她并不诚心希望结婚。一句话,结婚那东西没包括在她的能量彗星的范围内,至少未全部包括。

    这样,她继续当电子琴教师,有时间便致力于体育运动,定期谈多舛的恋爱。

    大学二年级时父母离异,那以后她一直一个人租房生活。

    “是母亲把父亲甩了的。”一天她告诉我,“因为短裤的事。”

    “短裤?”我吃惊地反问。

    “事情很怪,”她说,“由于太怪太离谱了,几乎没跟人提起。不过你写小说,说不定有点用处。想听?”

    非常想听,我说。

    那个下雨的周日午后她来我家时,妻出门买东西去了。她比预定时间早来两个小时。

    “对不起,”她道歉说,“定好的网球下雨泡汤了,时间就多了出来。一个人在家又无聊,就想早点过来。不妨碍你?”

    有什么好妨碍的,我说。我也正无心做事,把猫抱在膝头一个人呆呆地看录像机里的电影。我把她让进来,在厨房做了咖啡端上。两人边喝咖啡边看《大白鲨》的最后二十分钟。当然,两人以前就都已看过几遍,看得并不特别认真,不过因暂且需看点什么才看罢了。

    但电影的“结束”字样打出后妻也没回来,我便和她闲谈了一会。我们谈鲨鱼,谈海,谈游泳。谈完妻仍未返回。前面也说过,我对她的印象绝对不坏,但两个人单独面对面交谈一个小时,我们之间的共同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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