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十章
种程度上学会了让自己同周围环境合拍的方法。但那误差本身在我从大学退学、同正正规规的人断绝往来之前始终挥之不去,犹如草丛中沉默的蛇。

    这里姑且列出命题:

    我日常性地以文字形式确认自己

    是吧?

    是的!

    这么着,迄今为止我写下了数量相当之多的文章,日常性地——差不多每天。就好像独自一人以极快的速度不屈不挠地割着辽阔牧场上持续疯长的草。今天割这里,明天割那里……而一星期后返回时草又长回原样,一片葳蕤,沙沙作响。

    然而碰上敏后,我就几乎不再写文章了。这是为什么呢?K所讲的创作=传达之说十分有说服力。就事物的一个侧面来说,此言或许不差。但我觉得又不尽然。呃,要考虑得单纯些,单纯,单纯。

    就是说,我恐怕停止思考了——当然是我个人定义上的思考。我像一对重合起来的勺子一样紧紧贴着敏,同她一起被冲往某个地方(应该说是某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而自己又觉得未尝不好。

    或者不如说我有必要最大限度地轻装上阵,以便同敏形影不离,就连思考这一基本运作对我都成了不小的负担。总之只能如此。

    牧场的草即使长得再高,也已与我无关(哼!)。我只管咕噜一声躺在草丛里,仰望长空,欣赏流移的白云,并将命运托付给白云,将心轻轻交给水灵灵的青草的气息,交给天外来风的低吟。甚至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的区别,对我都已无所谓。

    不,不对,那本来对我就是无所谓的,必须叙述得准确些,准确,准确。

    回想起来,即使自己知道(以为知道)的事,也是姑且作为不知道的事处理成文章这一形式的——这是我写东西的最初规则。一旦开始认为“啊,此事我知道,用不着特意花时间去写”,那可就寿终正寝了。我大概哪里也去不成。具体说来,假如我认为自己对身边某个人了如指掌、无须一一思考,因而放下心来,我(或者你)就可能被彻底出卖。我们自以为知之甚多的事物的背后,无不潜伏着等量的未知因素。

    所谓理解,通常不过是误解的总合。

    这是我认识世界的一个小小的方法(请勿外传)。

    “知道”和“不知道”,其实如暹罗双胞胎一样天生难分难解,作为混沌而存在。混沌,混沌。

    到底有谁能分辨出海与海的投影呢?或分辨出下雨与凄凉呢?

    我就是这样毅然放弃了知与不知的辨析。这是我的出发点。换个想法,也许是糟糕透顶的出发点。不过人们——是的——总是要先从某处出发才行,是吧?这样,势必将一切事物——立意与体裁、主体与客体、原因与结果、我与我的手指节——作为不可辨析之物来把握。说起来,所有粉末都散落在厨房地板上,盐也好胡椒也好面粉也好山慈菇粉也好统统混在一起。

    我和我的手指节……呃,意识到时,我又已经坐在电脑前弄响手指节了。戒烟后不久,我就又捡起了这个坏毛病。我先咯嘣咯嘣按响右手五指的根部关节,接着咯嘣咯嘣按响左边的。非我自吹,我可以势如破竹地让关节发出极大的声响——空手折断什么东西的脖子时那样的不祥声响。在声音之大这点上,从小学开始就不亚于班上的男孩子。

    上大学后不久,K悄声告诉我那不是什么值得赞赏的特技,到一定年龄的女孩子,起码不宜在人前咯咯嘣嘣大按其手指节。那样子,看上去简直成了《来自俄罗斯的爱》里的罗特·雷尼亚。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以前其他任何人都不这样提醒我呢?我觉得言之有理,努力改了这毛病。罗特·雷尼亚我自是喜欢得不行,但给人家那么看我可不干。不料戒烟之后,一不小心自己又对着桌子下意识地弄响了手指节。咯嘣咯嘣咯咯嘣嘣。我的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人造卫星情人简介 >人造卫星情人目录 >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