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的“利益共同体”理论
在这里我们必须专门来研讨一下三株与政府的关系。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话题,在体制转型期的中国,一家企业如果没有与政府部门取得并保持一种协调性的关系,那将是非常难壮大的。反之,如果过于亲密,也可能发生一些意料之外的灾难。
在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三株有一套秘不示人的理论。这一理论在当年的三株公司内部被列入“绝密”级。
从三株创业那日起,三株在公共关系的处理上就从不吝啬。为了扩大三株的影响面,结交天下名流,三株经常召开各种主题和规格的专题研讨会,聘请政府、传媒的主要官员出任三株的顾问等等,在短短一两年时间内便编织了一张十分庞大的关系网络。很显然,三株的最初动机是单纯的,由于国内消费市场,特别是保健品市场的竞争十分惨烈,三株通过这张关系网自然可以为自己避开不少的陷阱和障碍。
在尝到了甜头之后,三株突然发现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巨大的资源。
于是,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在三株的一些内部文本中便出现了很多与此相关的言论。
吴思伟在1995年6月的三株地区经理扩大会议上便谈到:“……我们对下半年的第二项重点工作现在做一个部署。要求各指挥部,在所有的省与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医药管理局建立经济共同体关系。时间定在7月30日以前。怎么建设,各有千秋,情况不同。但原则上讲,大家先去接触,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出……对竞争激烈的地区一定要设立信息科,有专门的组织机构,配备两名专职干部,从事这方面的专职工作。”(摘自《三株实业》第18期,三株集团1995年6月地区经理扩大会议专刊)
7月,吴思伟在沈阳公司再次对他的“利益共同体”理论进行了阐述。他说:“中国的民营经济从晚清直到民国就是一个官商结合的经济,现在正开始着第二次官商结合,公私合营也合进去了,民国是官商结合,到现在又出现了官商合营的问题。现在的情况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改革,要求它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有自己的利益,即便没有这个,它也需要有自己的福利等方面的要求,所以现在是官商结合的又一个年代。企业要想蓬勃地发展,必须与官方结合起来,政府在合法的前提下倾注全力给你支持,它给你支持还是漠视不管,对企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他还具体地谈到了如何组成利益共同体的方法:“……跟他们搞合作搞联营,药政部门每个月都要搞宣传,你宣传我出经费,跟你一起协办,有各种各样的形式。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广告法的宣传我都出钱,由他们去操作,劳务费等都打进去……我们协助你进行广告法的宣传,怎么花都是你的事,而费用我们全包了。必须建立与这些部门单位间的良好关系,然后再建立个人间的良好关系,这些工作做不好,不要想做任何事情。”(摘自《三株实业》第19期,1995年7月25日)
与吴思伟相似,吴炳新在一篇由他署名的《三株营销新思路》一文中,明确提出了一个“让基层卫生局做我们的代理商”的工作目标。他写道:
“最近,我们接待了××卫生局局长的来访。他提出要做我们××地区的代理商。卫生局找上门来跟我们合作,这是我们巴不得的,我们认为可能他是有代表性的,将这一经验在全国推广,就使我们打开了另一条销售渠道。
“现在的基层政府机关、医药部门都很困难,都想着搞点额外收入增加机关的费用开支来源,跟我们合作,将使他们有一笔可观的收入。按常规来说××卫生局的做法是有代表性的。
“卫生局既管医院,又管医药商店,连医药批发公司都归它管,那么由它往下推,一切都合法化了,经营渠道一下就打开了,这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