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奇才”发现玫瑰园
这个猎物竟是1年前卖房子给他的那个精明人。
刘常明在香港的那座豪宅是通过当时香港最大的楼盘代理商利达行半山分店购买到的,他也因此与利达行的“传奇式老板”邓智仁交上了朋友。就这样,他几乎漫不经心地就改变了后者的下半生。
邓智仁是俊杰如云的香港楼市中的一个“神奇小子”。1950年出生的邓智仁成长于一个循规蹈矩的香港公务员家庭,中学毕业后,邓智仁便报名当上了一名神气的皇家警察。就在他背着手雄赳赳地巡游在大街上的时候,香港迎来了它的黄金发展期。眼瞧着街边的店铺一天天增多,楼房一层层加高,年轻的邓智仁实在按捺不住了,他脱下警服,一个猛子扎进了商海。
开头的9年,邓智仁一直没有找到北。他做过进出口贸易,搞过服装生意,从事过金融、期货,还开过一间专门替人讨债的公司。整整9年,他除了满肚子的商海苦水外,依旧一贫如洗。1984年,香港经济再度复苏,李嘉诚因在低潮期吃进大量地皮而一举成为亿万富翁。邓智仁受李氏神话的刺激,决定入行房地产,他借款1.2万港元,办起了包括他在内只有3个人的、小小的利达行。
那时的香港房地产代理行业,就像日后的北京房地产中介一样,一片混乱,鱼龙混杂。或许是命运安排邓智仁该在那时发迹,或许是邓智仁有9年经商经历,他很快用“三把快刀”砍出了香港房地产代理业的新天地:
第一,向社会公开统一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的总佣金不超过总楼价的2%,不准员工收取佣金差价。这对混乱的香港代理业不啻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很快就吸引了大批的客户。
第二,实行股份制,让员工持有股份。邓智仁本人持有的股份从原来的100%减至35%。事实表明,员工直接持股无疑是公司强劲发展的黏合剂。
第三,改革媒体广告的发布方式。当时香港房地产广告全是小型分类广告,豆腐块,小气得很。邓智仁首开整版广告之先河,新风扑面、气势非凡,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今天看来,这三把刀再简单不过,但对当时以坑蒙拐骗为生计的香港房地产代理业来说,却分明是“刀刀见血”,砍到了要害。到1990年,利达行一跃而成为香港最大的房地产代理公司,雇员超过500人,邓智仁更以其完整的房地产代理佣金制度、从业规范和管理理念,基本创立了香港房地产代理行业的游戏规则。邓智仁在行业中的江湖地位一时无人能及。
此时,邓小平南方谈话的春风也刮到了香江,在弹丸之地已颇感局促的邓智仁顿时嗅到了巨大的商机。他在第一时间赶赴内地,在相继考察了上海和北京后,他认为:“上海很开放,房地产太热了,不适于全面进入。而北京很保守,保守的城市房地产市场潜力就大。”
于是,邓智仁长驻北京,在香港屡战屡胜的他已经不满足于赚取百分之几的佣金了,他要在更大天地里开山立派,要占有整个一座金山。他俯瞰北京城,以那独特而高远的专家目光一眼就瞄上了玫瑰园。
日后邓智仁身陷玫瑰园一败涂地,但当他谈及当年入主的动机时,依然无怨无悔:第一,这是当时北京城最好的房地产项目;第二,它是全中国最大的别墅项目;第三,它经过了5位香港著名地产行业律师的一致论证,并被看好。
又是那么的巧合,玫瑰园的主人竟是他的香港客户,两位都梦想成为李嘉诚的男人就这样坐在了一起。邓智仁以香港利达行40%的股权作抵押,通过4家公司集资1亿港元,首期动用6000万港元,以投资的形式购买了北京玫瑰园2万多平方米的别墅,并借此成为该项目的销售总代理。
邓智仁推销玫瑰园的第一招是“围魏救赵”:先推销北京,再推销玫瑰园。他挟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