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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史人物 南方海盗
   郑芝龙会讲日语和葡萄牙语,与荷兰人非常熟悉,他还皈依了天主教,教名尼古拉。他原本是海盗李旦的部下,李死后,继承了他的地盘和势力,经过数年的攻伐和机缘巧合,成为南中国最强悍的海盗集团。明朝军队曾与郑芝龙多次开战,却屡战不胜,甚至被他占领了厦门。1624年,明廷不得不采取招安政策,任命郑芝龙为“五虎游击将军”,此时,郑芝龙有部众3万余人,船只千余艘。在后来的几年里,郑芝龙扫荡各路海盗,成了惟一的海上霸王。他除了从事走私之外,还向其他商船征收“保护费”,史载,“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三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也就是说,凡是悬挂了郑家旗号的,即可太平无事,郑家向每只商船征收每年三千两白银的保护费,每年因此可得收入上千万两,富可敌国。若以私人财富计,郑家应是明季的首富家族。

    清军入关之后,郑芝龙先是拥立唐王称帝于福州,受封平虏侯、平国公,掌握军政大权。旋即清军入闽,他又投降了清朝。而他的18岁的儿子郑成功却率部出走金门,在其后的十五年里,成为最重要的反清势力。1661年,郑成功率将士二万五千、战船数百艘,击败了占据台湾岛的荷兰人,收复宝岛。

    在抗击清军的十余年中,郑氏集团仍然牢牢控制了东南沿海的外贸事业,清政府为了切断其财源,三度颁布“迁界禁海令”,实施了严酷的禁海政策。到1683年,清军收复台湾,两年后宣布开海贸易,随后又确立了“一口通商”的政策,此后近两百年间,再没有出现象汪直集团和郑氏集团那样庞大的海盗势力。

    在正统的中国经济史上,从来没有为海盗留一席之地。然而,近世的史料发现,自十六世纪之后,正是非法的海盗活动造就了南太平洋地区的贸易繁荣。据严中平的研究,从1550年到1600年前后,海盗商人把大量商品贩运到马尼拉,进而通过西班牙商人远销到欧洲和美洲。全汉升对晚明马尼拉港的研究更显示,1586年到1590年期间,中国商品进口税在全部进口税中占36%,到了1611年,这一比例上升到91.5%,“中国特产商品遍销西班牙本土和它的各殖民地,棉麻匹头为西属殖民地土著居民所普遍消费,早在16世纪末叶,中国棉布已经在墨西哥市场上排挤了西班牙货。”

    与此同时,海盗商人还把出产于日本和墨西哥的白银大量运回中国市场。根据计算,明季由日本流入中国的白银为1.7亿两,西属美洲流向中国的白银为1.25亿两,合计2.95亿两。严中平因此认为,“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葡萄牙学者马加良斯·戈迪尼奥更将晚明时期的中国形容为“吸泵”——一个强劲地吸纳了全球白银的“大泵”。

    海盗经济是中国经济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而隐晦的一页,如果我们要为海盗商人设立一座“纪念碑”,确乎很难找到合适的代表人物,以及无法用简捷的文字来记录他们的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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