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人的自由时代
center">“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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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
汉帝国初建之时,满目疮痍,国力极度羸弱,开国皇帝刘邦要出巡,居然配不齐六匹肤色一样的骏马,一些列卿大夫和诸侯,穷窘得只好以牛车代步。
国贫民穷之际,如何对待创造财富的商人就成了关键。汉初的几位皇帝,从高祖、惠帝到文帝、景帝,对商人采取了看上去很矛盾的政策。
在法律上,汉律基本沿袭了秦律,对商人继续实施蔑视和压抑的原则。天下抵定后,亭长出身的刘邦对商人非常反感,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人有两种,一是有文化的人(儒生),一是有钱的人(商人)。他学习秦始皇的办法,把十多万户六国贵族后裔及富豪之家统统迁徙到关中,放到自己的鼻子底下加以监管。他还颁布诏书,严令商贾不能穿丝绸的衣服,不得乘坐华丽的车骑,还专门抬高针对他们的租税,以表示困辱。到了他的儿子惠帝执政时,态度稍稍宽松,不过还是在税赋上采取了歧视的政策,一般人交税一份,商人和奴婢则要交两份。
另外,汉初的几个皇帝还彻底关闭了商人从政的路径,甚至连他们的子孙也受到限制,所谓“禁锢不得为吏”。汉文帝规定,有三种人不能当官,分别是商贾(贾人)、入赘的女婿(赘婿)和犯过贪污之罪的官吏,理由是“贵廉洁,贱贪污”。其后的汉景帝在诏书中专门强调“有市籍不得宦”。《史记·平准书》还记载,从惠帝开始就规定,“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在分配田地的时候,有“市籍”的贾人也不能获得土地,如果被发现违规,马上就贬为奴婢。
为了缓解财政上的困局,汉初朝廷曾经实行过“纳粟拜爵”的制度,平民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就可以获得爵位,甚至还有“入羊为郎”的记录,就是有人牵着羊群换来一顶“郎官”官帽。可夸张的是,就是在推出这一“卖官”制度的时候,朝廷竟也规定,最有可能出钱的商人不在此列。安作璋在《学史集》中便考据说,“汉朝任用官吏是把商人排斥在外的,即使是以富訾选官,也不包括商人在内。”
就在对商人实施了如此蔑视和侮辱性的政策的同时,让人惊奇的却是,在实际的微观经济层面,工商业则得到了极大的解放。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有一段很重要的记录:“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也就是说,政府改变了自商鞅以来的全面管制政策。“开关梁”――开放关津,“弛山泽之禁”――放松对山林矿藏资源的专营,这是两大非常重要的政策变动,前者减少了地区之间的物流成本,终汉一代,从此没有再设关征税,统一市场的优势得以展现,后者则把利益最大的资源性产业向民间开放,这两大政策的推出,直接导致物流交易的活跃和工商业的繁荣。
在放松工商的同时,朝廷对农业则采取了采取“轻徭薄赋”和“与民休息”的政策。文帝前后两次“除田租税之半”,租率最终减为三十税一,一度甚至还全免田租――长达十二年之久,这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次。同时,对周边敌对国家也不轻易出兵,尽量“委屈求全”,通过“和亲”维持和平,以免耗损国力。
这样的宽松政策――可以说是“休养生息”,也可以说是“放任自流”――实行了七十年,主要是在文帝和景帝时期,史称“文景之治”。《史记·平准书》说,汉兴七十年间,民间和国库都非常肥腴,国家储备的钱财以亿计,用以串钱的绳子都朽掉了,中央粮仓里的粮食多得更是陈谷叠陈谷,以“至腐败不可食”,这当然是前所未见的盛世了。
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