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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消灭私营经济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里,私营经济被认为是一个应该被彻底清除的部分,早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份党纲中就明确写道:“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不过,如何进行“消灭”,后期又有不同的阶段性主张。在1948年前后,党内基本形成了“过渡” 的共识。根据刘少奇的计算,在当时的工业体系中,国营经济成分的比重仅为 34.7%,私营工商业还有很大的权重,他因此提出“合营过渡,和平赎买”的办法,并认为“我们与民族资产阶级至少可搭伙10年至15年”。在毛泽东的时间表里,“应于1967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用18年的时间消灭私营成分。

    而事实上,这一工作只用了七年时间。其间,经历“夹心化”、“五反査税”、 边缘化、定息赎买以及“绝种”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夹心”。陈云在上海的整肃加强了国营资本对产业经济的控制力,在原材料、资本和销售渠道均被政府管制之后,私人工厂如同生存在夹缝之中,它们的赢利空间其实已完全操于政府之手,丧失了博弈的能力。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讲述了一个细节:1950年2月,也就是陈云在上海整顿纱布和粮食业的时候,中财委曾担心民间商人会展开一轮新的攻击,便拟定了“四路出兵”的策略,即加紧征收税款和公债款,督促企业主发放工人工资而且不准关厂,公营企业现金一律存入国家银行,不准向私营银行和私营企业贷款。薄一波回忆说,当时“估计可能会遇到资产阶级的抵抗,要打几个回合。实际上,他们已无力再较量,三四月份,我们看到势头不对(市场过紧),‘收兵回营’,已经来不及了”。

    第二阶段:“五反查税”。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发动了一场席卷全国的“三反五反”运动,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其中“五反”就是在资本主义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在运动中,各地纷纷采取了清算大会、批斗大会等形式,普遍出现给资本家戴“高帽子”和进行体罚的现象。据统计,北京、天津、上海等9大城市被审査的45万多户私营工商业主中,犯有不同程度“五毒”行为的占总户数的76%,其中上海为85%,北京为90%,即绝大多数为待罪之人。在暴风骤雨般的群众怒吼下,资本家成为被鄙视、被彻底妖魔化的族群,甚至连他们自己都对自己产生了厌恶,这种心理反应仅可见于汉武帝的告缗令时期。据计算,到1952年10月“五反运动”结束,査补的“五毒账”达30多万亿元,为朝鲜战争军费的一半有余。

    第三阶段,边缘化。在“一五”建设规划中,私营企业和私人资本的参与度几乎为零,它们已经被彻底边缘化。随着计划经济体系的确立及国有资本的迅猛扩张,给予它们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

    第四阶段,定息赎买。1954年9月,全国人大颁布了新中同的第一部宪法,它正式确定了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明确提出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在此背景下,陈云提出“赎买定息”的方案,国家根据核定的私股股额按期发给私股股东固定的5%的股息,定息从1956年1月1日起计,原定到1962年止息,后延长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前的1965年,利息有所降低。定息赎买政策为私人资本的消亡设计了一个“退出通道”,它意味着产权改造的实质完成。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资料显示,全国拿定息的在职私营业主为71万人,吃息代理人为10万人,这81万人就是残存的资本家阶层。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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