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告别浪漫的年代
开放事宜,提出在深圳建立一个新的开放区域,全力引进外来资本,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一日会后,邓、习在中南海院里散步,两人闲聊起当年在陕甘宁边区闹革命的陈年旧事,邓突然停住了脚步说,“深圳,就叫特区吧!对,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邓小平说这句话的时候,袁庚已经奔赴南方去启动他的蛇口工业区了。“特区”一词既出,心领神会的习仲勋马上加快了开放的速度。很快,到7月15日,一个《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就形成了,报告明确提出:“在深圳、珠海和汕头试办出口特区。特区内允许华侨、港澳商人直接投资办厂,也允许某些外国厂商投资设厂,或同他们兴办合营企业和旅游事业……三个特区建设也要有步骤地进行,先重点抓好深圳市的建设。”
深圳特区的创办思路渐渐明确下来,它被明确定义为“经济特区”。国家拿出3000万元贷款,专供开发深圳经济特区——这个数字的微不足道与日后开发浦东相比,真不可同日而语,由此可见,特区在当时纯属试验性质,中央政府对之并不抱战略性期望。深圳由一个县级城市一跃而升格为正地级市。这回,特区的手笔还是要比袁庚的蛇口大很多,深圳市的总面积2020平方公里。划为经济特区的总面积有327.5平方公里,东西长50余公里,南北平均宽度为6公里多。从飞机上鸟瞰特区全貌,仿佛是条狭长的海带漂浮在山脚下、大海边。其中可规划开发的有110平方公里。
面积大则大矣,却还是只有3000万元的贷款——这点钱还不够搞2平方公里的三通一平。开发者百思之下唯有一计可施,那就是出租土地,用地金来换现金。这个想法,在当时国内可谓“大逆不道”。反对者的理由很简单:共产党的国土怎么可以出租给资本家?当时一位叫骆锦星的房地产局干部翻遍马列原著,终于在厚厚的《列宁全集》中查出列宁引用恩格斯的一段话来:“……住宅、工厂等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骆锦星查到这段话后一阵狂喜,当晚就奔去敲市委书记张勋甫的家门。据说,当时的深圳干部人人会背这段语录,有考察和质问者远道前来,他们就流利地背诵给那些人听。
深圳的第一块土地出租协议,便签订于1980年的1月1日。第一个吃螃蟹的香港商人名叫刘天竹,跟他谈生意的就是那个在《列宁全集》中找到了恩格斯原话的骆锦星。据骆日后回忆,当时的谈判对话是这样的——刘说:“只要划出一块合适的地皮就行。由我组织设计,出钱盖房,在香港出售,赚得的钱中方得大头,我得小头。”骆说:“东湖公园附近,可以划出一块地方来,如何?”刘说:“那好,所得利润,你拿七,我拿三。”骆摇摇头:“你拿得太多了。”刘笑道:“你拿八,我拿二,如何?”骆说:“我拿八点五,余下的是你的!”刘说:“我们初次打交道,往后要做的事还很多,这次就依你的!”这样的对话果然已经是在谈生意了。
刘天竹开发的这个楼盘叫“东湖丽苑”,第一期共有108套新房,他把房子的图纸设计出来后就开始在香港叫卖,仅三天,108套还在图纸上的房子就一售而空了。
“东湖丽苑”的一炮成功,让深圳人大大开窍,他们很快拿出新方案,提出了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思路,每平方米收土地使用费4500港币,这个地价仅相当于一河对岸的香港的十一分之一。深圳用收进的数亿元钱削掉土丘、填平沟壑、开通公路、通电、通水、通邮政。从1980年至1985年的五年